案件背景
據了解,翁某生於1984年10月2日,33歲,是漢濱區流水鎮村民。之前因強姦罪被判刑3年零6個月,2014年7月刑滿釋放。
2017年初翁某在城區一工地當建築工人,因與工友發生爭執被包工頭辭退,翁某懷恨在心,3月5日翁某攜帶刀具藏匿在三合村包工頭家附近的一廢棄屋內,準備伺機報復包工頭。在等待5日未等到包工頭後,翁某發現附近常有年輕女性活動,便產生性侵的惡念。”
案件經過
2017年3月10日早上7時許,翁某將廢棄屋內的床單、石頭等作案工具帶至陝西省安康市恆口示範區恆口鎮某初級中學附近作案現場。7時40分,翁某發現某中學初三學生小靜獨自一人在上學路上,遂尾隨襲擊小靜,欲進行強姦,翁某用石頭猛擊小靜頭部,並用繩子勒住頸部拖行,被發現後逃離現場,躲進香山後入室盜竊數千元後,又躲到了張嶺。
案件傷亡
2017年3月10日,小靜被送醫後經診斷為左眼失明。
案件處置
案發後,安康警方迅速抽調警力40餘人成立特偵組,對恆口鎮、大同鎮、漢濱區轄區流水鎮等與發案地相連的社區及行政村逐一摸排,對可能藏匿的廢棄房屋、山洞進行搜尋,對重點人員逐一排查。
案發地比較偏僻,周圍並無監控,經過排查走訪,警方在案發現場南邊大同鎮香山一帶發現了嫌疑人的蹤跡,特偵組摸排60餘個社區、行政村,排查重點人員1000餘人,調查走訪民眾1萬餘人。警方通過刑偵手段和信息研判,於2017年3月30日鎖定了疑犯翁某,3月31日在張嶺社區將正欲逃跑的翁某抓獲。2017年4月1日下午,警方押著嫌疑人翁某到恆口鎮某初級中學附近現場指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