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國家科學技術獎

2017年國家科學技術獎

國家科學技術獎是為獎勵在科技進步活動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公民、組織,國務院設立了五項國家科學技術獎: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國家自然科學獎、國家技術發明獎、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科學技術合作獎。 2017年6月28日,2017年國家科學技術獎初評結果公布。

評選方向

近五年自然、發明、進步三大獎總數基本呈逐年減少趨勢,根據“提高質量、減少數量”的改革方向,2017年將三大獎獎勵總數控制在不超過300項。

評選過程

2017年國家科學技術獎 2017年國家科學技術獎

2017年是國家科技獎勵改革過渡的關鍵一年。國家科學技術獎勵工作辦公室進一步拓寬了技術發明獎通用項目專家推薦的渠道,2017年專家推薦國家獎153項,較去年增長了82.1%;還動態遴選了24個學術團體作為2017年的推薦單位,充分發揮學術組織的作用。同時,對完成人頻繁報獎有了更嚴格的規定。規定2015年、2016年自然、發明、進步三大獎獲獎項目的完成人,不能作為2017年三大獎推薦項目的完成人。此舉有效遏制部分完成人搭車報獎、拼湊報獎的現象。

評選規則

按照《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程式,2017年國家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和科技進步獎,共受理1021項,其中自然獎205項、發明獎245項(含專用項目48項)、科技進步獎571項(含專用項目111項),經公示、網路初評、會議初評,共產生初評通過項目287項,其中自然獎40項、發明獎75項(含專用項目19項)、科技進步獎172項(含專用項目39項)。

初評結束後,按規定程式,將組織專家對初評通過的高等級項目和部分異議項目進行現場考察;委託具有相關資質和科技背景的會計師事務所對部分項目進行經濟效益真實性抽查;就項目的先進性、代表性、影響力等情況徵詢行業相關部門意見。專家考察組結論、經濟效益抽查結果和行業諮詢意見都將提交相關評審委員會和獎勵委員會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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