遴選職位
本次公開遴選縣處級副職及以下相當職務層次的公務員240名,其中部分職位專門面向符合條件的選調生。
報考範圍
我省市、縣(市、區)、鄉鎮(街道)三級機關(單位)中具有公務員身份(或參公人員身份)、在編在崗、縣處級副職及以下相當職務層次的人員。
省駐市以下單位(包括垂直管理單位、派出單位等)符合報考條件的也可報名;部分職位省直單位符合條件的人員也可報名。
資格條件
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和業務素質,做到信念堅定、為民服務、勤政務實、敢於擔當、清正廉潔。
2.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35周歲以下,公務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符合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3.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和2年以上公務員(或參公人員)工作經歷。四級聯考招錄的有服務年限的公務員和選調生服務滿2年(含試用期)以上的,可報考符合遴選條件的職位。全國基層政法幹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招錄培養的幹警未滿服務年限的不得報考。
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縣(市、區)、鄉鎮(街道)黨政機關,行政村(城市社區),各類企業、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不在此列)以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的工作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的工作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4.遴選職位和法律、法規或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資格條件。
5.計算年齡截止時間為2015年8月1日,計算工作經歷、任職年限等截止時間為2015年10月31日。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
3.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遴選程式
職位查詢
本次公開遴選的職位、職位資格條件等情況,詳見《2015年河北省省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職位表》(以下簡稱《職位表》)。2015年8月1日起,《職位表》可通過
河北黨建網
河北人社網
河北省公務員局網
河北人事考試網進行查詢。報考人員如需諮詢《職位表》中相關事項,可按《職位表》公布的電話直接與遴選機關聯繫。
報名資格審查
1.報名。報名時間為2015年8月1日8︰00至8月10日12︰00。報考人員登入河北人事考試網,點擊“2015年河北省省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專題”進行網上報名。報考人員按要求填寫報考信息後,列印自動生成的《2015年河北省省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報名表》信息不能改動,如需修改《報名表》信息,須通過報名系統進行,且須重新下載列印。報考人員按幹部管理許可權,將《報名表》報任免機關(單位)審核蓋章後,將《報名表》製作成電子文檔(掃描或拍攝,文檔大小控制在5M以內),傳送至遴選機關指定的報名信箱,進行資格初審。郵件標題固定格式為:姓名+報考職位名稱。
每名報考者限報一個職位,多報無效。報考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迴避關係公務員所在機關的職位。有弄虛作假者,將取消其報考資格,並視情節輕重追究有關人員責任。本次公開遴選不收取報名考務費。
網上報名注意事項:
(1)網上報名實行嚴格的自律機制。報考人員必須對提交審核報名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在證件審核時,凡弄虛作假的或發現網上填報的信息與實際情況不一致的,取消報考資格。
(2)網上報名申請報考職位時,必須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報名信息提交成功的,獲取“報名號”和“初始密碼”後才能登錄報名系統,進行填表和提交審核。“報名號”和“密碼(可修改)”是登錄報名系統、查詢資格審查結果、下載列印准考證等事項的唯一標識,請報考人員務必牢記。
(3)按照《河北省省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報名表》中相關內容如實填寫,並上傳小二寸近期電子彩色照片(藍底、正面、免冠,jpg格式,30kb以下)。上傳的電子照片必須符合尺寸和製作要求,未上傳完整報名信息的,審查員無法進行審核。
2.資格初審。資格初審截止時間為2015年8月10日17:00。各遴選機關對遞交的《報名表》一般24小時內完成初審,並通過網上報名系統反饋審核結果。“審核未通過”的,可根據提示的原因,修改填報信息或改報其他職位並重新提交審核;“審核通過”的,填報信息將不能再修改。報考人員只填寫報名信息、未傳送《報名表》電子文檔的,各遴選機關將不予進行資格審查。
各遴選職位報考人數與遴選計畫比例不得低於5︰1。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經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可適當減少或取消該職位遴選計畫。因未達到規定開考比例而取消職位的報考者,可於2015年8月12日17:00前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遴選機關8月13日17:00前完成資格審核並反饋報考人員。
3.列印准考證。2015年9月9日8︰00至9月11日
18︰00,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可登入河北人事考試網,自行下載列印筆試准考證(A4紙)。
筆試
1.筆試內容。主要測試報考者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滿分100分。
2.時間地點。筆試時間為2015年9月12日(星期六)上午8:30—11:30,考試地點設在石家莊市區,具體考場地點詳見筆試准考證。報考人員需持本人身份證和筆試准考證參加筆試。
3.公布筆試成績。2015年9月25日在河北人事考試網公布筆試成績、筆試合格分數線、進入資格複審人選、資格複審時間地點。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按照該職位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以公布的《職位表》中進入面試人選比例,確定進入資格複審人選,比例內末位並列的都進入。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下人員不得確定為進入資格複審人選。
資格複審
面試前,遴選機關對面試人選進行資格複審。複審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證、報名表、准考證、學歷學位證書以及證明遴選職位要求條件的其他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加蓋單位公章的複印件。資格複審不合格的或未按規定參加資格複審的,取消面試資格,並按該職位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符合條件者準予參加面試。
面試公告
1.面試及專業測試公告。報考人員可於2015年9月30日17:00後登入遴選機關網站,查看面試公告。遴選機關沒有網站的,以書面或電話通知面試人員。
2.面試。主要測試報考人員履行職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滿分100分。
3.專業測試。《職位表》中要求進行專業測試的,安排在面試前進行,滿分100分。
合成總成績
增加專業測試的總成績=筆試成績×30%+面試成績×40%+專業測試成績×30%。
不增加專業測試的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根據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職位表》規定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人選。比例內末位總成績相同的,依次按專業測試成績高者、面試成績高者、基層工作經歷長者、學歷高者的順序確定,都相同的一併進入體檢、考察,遴選機關根據體檢、考察情況確定擬遴選人員。
體檢與考察
1.體檢。由遴選機關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進行。報考省公安廳職位的,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進行,其中公安系統以外的報考者須按要求進行體能測評。面試結束後5日內,組織體檢人員到縣級以上體檢機構進行體檢。因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造成遴選名額空缺的,按該職位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2.考察。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務素質與遴選職位的適應程度進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工作表現、作風及廉政情況,查閱幹部(人事)檔案,核實公務員登記表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及任職迴避等情況。
確定人選
考察結束後,由遴選機關黨委(黨組)綜合考試考察情況和職位需求,集體研究擇優確定擬任職人員,在遴選機關網站進行公示,遴選機關沒有網站的在河北人事考試網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任職的,遴選機關將擬任職人員名單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按有關規定辦理調動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並查有實據的,取消遴選資格。
特別提示:請務必牢記報名、列印《筆試准考證》、考試、體檢、報到等重要時間信息,凡是在規定時間未完成相關操作的,將被視為自動放棄。報名和考試期間務必保管好個人的證件和信息,因個人原因造成丟失、被他人盜用和信息被惡意篡改而影響報名和考試的,責任自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