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秦皇島第二屆詠奇才藝大賽

1、參賽選手應服從組委會在比賽期間的活動安排。 最佳人氣獎:oppo手機1部,有機會被企業錄用為形象大使,大賽組委會頒發榮譽證書、獎盃。 最具親和力獎:oppo手機1部,有機會被企業錄用為形象大使,大賽組委會頒發榮譽證書、獎盃。

大賽簡介

春回大地、萬象更新,在此生機盎然之際,秦皇島市第二屆詠奇才藝大賽,又如期而至,本次活動仍然秉承大賽一貫的原則:更好的豐富秦皇島市民的業餘生活、增進人與人之間文化交流互動,展現廣大市民的良好精神風貌,發掘優秀人才。深入開展具有較高思想水平、藝術水準的文藝活動。通過獨唱、合唱、舞蹈、聲樂、器樂等多種形式,營造昂揚向上、生機蓬勃的活動氛圍。鼓勵節目原創性,貼近生活,並具有較高的思想性和藝術性,雅俗共賞。
同時,第二屆詠奇才藝大賽又加入了新的元素---暨秦皇島市首屆企業品牌形象大使選拔活動同步進行,為從大賽中脫穎而出的優秀人才拓寬了發展路徑。 秦皇島市第二屆詠奇才藝大賽暨首屆企業品牌形象大使選拔活動於3月末正式啟動,面向港城的所有適齡人士,屆時將通過海選、複賽等方式挑選出60名各方面都十分優秀的選手進行最後的決賽,前三十名有機會進入企業,被聘請為企業的形象大使。

宗旨

弘揚社會主義先進文化,推動、普及港城藝術教育;關注中國文化藝術發展。

目的及意義

(一)展現百姓精神面貌
豐富百姓業餘文化生活,展現秦皇島人們良好的精神文化風貌,營造開放、和諧的城市氛圍,提升城市美譽度,擴大城市影響力。
(二)緊隨城市發展步伐
在圍繞打造“宜居、宜業、宜游”城市主題的前提下,展現藝術人才的魅力、活力和實力,表達秦皇島人們對建設美好家園的熱心和決心。
(三)助推港城企業發展
為企業選拔德、才、藝全面發展的人才,提升企業產品的對外形象,使平面模特與企業品牌完美結合,有利企業的產品與服務快速推入廣大消費者中。
(四)提升藝術專業水平
藉此大賽的形式,提升藝術人才的專業水平及社會認可度,使其專有所長、長有所用、用有其得。

組織機構

主辦單位:秦皇島電視台、秦皇島市東方文化研究學會
承辦單位:秦皇島市詠奇文化傳播有限公司
支持單位:珠寶商、汽車商、地產商、化妝品商家、婚紗攝影會館等;
媒體支持:秦皇島電視台、秦皇島晚報、視聽之友、中國新聞網秦皇島新聞(中新社)、島民網等。

大賽規則

(一)、報名須知:
1、男女不限,年齡不限,國籍不限;
2、熱愛祖國,身體健康,積極樂觀;
3、具有一定的藝術素養(歌曲、舞蹈、器樂等);
4、報名費10元(含資料費、評審費、攝像費、號牌製作費等)。
(二)、報名方式:
1、百度搜尋→詠奇才藝大賽報名表;
2、直接到大賽組委會報名。
(三)、活動時間:
報 名:2012年3月下旬至4月下旬;
海 選:2012年4月下旬(暫定);
復 賽:2012年5月中旬;
決 賽:2012年5月下旬。

參賽須知

1、參賽選手提供詳盡、準確的參賽者資料,及時對資料做出必要的更新,使之符合詳盡、準確的要求。如不正確,組委會有權取消參賽資格。
2、大賽公開參賽者的姓名、電子信箱、個人愛好等,除非參賽者向組委會提出要求;組委會可以公開參賽選手的必要資料,參賽者不得有異議。
3、組委會將盡力維護參賽者的參賽資料的安全,但組委會不能對因為不可抗力或網路安全問題等突發性偶然性、不可預見性情況所造成的資料損壞、丟失及其他有關的直接、間接、附帶、特殊或後果性的損失做出任何保證。即使發生這種情況,組委會不負責補償參賽者的損失。
4、進入決賽階段後的參賽選手,必須配合賽事組委會所安排的賽前培訓,否則組委會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
七、評判標準:
本次選秀大賽具有科學的選手評判標準,內容包括體態條件、文化藝術基本素養、表現能力、職業意識和創造力。
初賽:參賽選手入場簽到,按順序上台展示自己的才藝,表演時間約為4分鐘,若參賽選手眾多,將適當調整表演時間。
複賽:採取現場評分確定比賽成績,聘請專業聲樂、舞蹈老師擔任評審、最終評選出60名優秀選手及公布入選企業品牌形象大使的選手名單
決賽:參賽選手須提前半小時到達指定地點,做好上台前的準備,以抽籤的形式確定上場順序。
決賽採取現場去掉最高分、最低分的評分方法,確定最後成績,按得分的高低評出一等獎1名,二等獎2名,三等獎3名。

比賽要求

1、報名參賽選手提供資料不全或不真實的將視作報名無效;
2、主辦方有權使用參賽選手的肖像、文字、聲音進行大賽的各類宣傳推廣活動和刊物;
3、為了保證比賽的公平,對於賄賂評審或作弊者將會取消該選手參賽資格。

比賽項目

自我介紹及才藝表演總計約4分鐘,形象展示集體另行安排)
註:形象展示:形象展示走台,規定2個系列的服裝,即泳裝和職業裝(僅參選企業品牌形象大使選手進行此項活動)。

獎項設定

一等獎:1名,ipad2一台,加港澳5日游,一等獎獎盃及獲獎證書;
二等獎:2名,品牌數位相機1台,二等獎獎盃及獲獎證書;
三等獎:3名,品牌手機1部,三等獎獎盃及獲獎證書;
另註:獲得第二屆大賽總決賽前30名的選手由組委會頒發大賽榮譽證書。

參賽公約

1、參賽選手應服從組委會在比賽期間的活動安排。
2、參賽選手應服從大賽評審會的評判結果,如對評判結果有異議,可以書面形式向大賽評判長或大賽組委會指定的法律顧問提出質疑。
3、參賽選手應遵守組委會關於參賽選手登記的有關程式及規定,如實報告自身的情況,出示合法有效的證件。如該選手所提供的情況或證件是不真實的,由其自身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
4、參賽期間,參賽選手應愛護公物及現場設備,如因其個人行為導致上述物品的損壞,由參賽選手自己承擔其全部責任。
5、大賽獲獎選手在大賽結束後一年內免費出席冠名贊助商大型活動一次。

違約處理

1、參賽選手違反上述所有項目中任何一項規定時,大賽組委會有權隨時取消其參賽資格,終止其因參賽所享有的一切待遇,參加大賽所交費用一律不退。
2、參賽選手如因違反上述規定給他人造成經濟損失或對社會產生不良影響的行為,與大賽組委會無關。應自行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

附註

(一)、參選企業品牌形象大使的選手,還應具備以下條件:
1、女:身高160cm以上,男:身高175cm以上;
2、國語流利,掌握簡單的英語口語。
(二)、參選企業形象大使的選手,在決賽完畢後,將加賽形象展示(室內進行),以現場評分的形式,決出企業品牌形象大使獎項。
(三)、企業品牌形象大使獎項(可與以上獎項兼得)如下:
最具競爭力獎:價值10000元的鑽石,有機會被企業選用為形象大使,大賽組委會頒發榮譽證書、獎盃。
最具活力獎:龍年紀念金幣1套,有機會被企業錄用為形象大使,大賽組委會頒發榮譽證書、獎盃。
最佳人氣獎:oppo手機1部,有機會被企業錄用為形象大使,大賽組委會頒發榮譽證書、獎盃。
最具親和力獎:oppo手機1部,有機會被企業錄用為形象大使,大賽組委會頒發榮譽證書、獎盃。

解釋權

如比賽時間及地點有所變動,大賽組委會將提前10天通知所有參賽選手,本次大賽最終解釋權歸大賽組委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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