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作 者:法律考試中心組 編
出 版 社:法律出版社
出版時間:2012-1-1
版 次:1
頁 數:275
字 數:390000
印刷時間:2012-1-1
開 本:32開
紙 張:膠版紙
印 次:1
I S B N:9787511829115
包 裝:平裝
內容簡介
《高頻考點隨身記/2012年司法考試隨身記系列》從常考考點中,篩選出256個最熱考點,結合教材的主流觀點,濃縮重點內容,一一進行精要介紹與分析。很多考生在複習教材和法條時,往往複習多遍後。仍然不會做題,這主要是沒有掌握考點的關鍵內容。結合司法考試培訓經驗,針對考生容易出錯的地方,本書對考生容易忽略、出錯的要點進行提示,讓考生如臨課堂。豁然開朗。真題是最好的練習題,高頻考點之後,附有歷年真題,考生可以之為模擬,訓練答題思路。本書由法律考試中心組編。
目錄
法理學 考點1 法的作用 考點2 法的價值 考點3 法律規則與法律原則 考點4 法的淵源 考點5 法律關係 考點6 立法體制 考點7 法律解釋與法律推理 考點8 法與道德法制史 考點1 先秦法制主要內容 考點2 秦漢律的主要內容 考點3 魏晉南北朝時期法典的發展變化 考點4 唐宋至明清時期的法制 考點5 清末主要修律內容 考點6 清末司法體制的變化 考點7 羅馬法 考點8 英國法的淵源 考點9 (德國民法典}與<法國民法典)憲法 考點1 我國現行憲法的修改 考點2 憲法的結構和效力 考點3 選舉制度 考點4 民族區域自治制度 考點5 特別行政區制度 考點6 我國公民基本權利 考點7 人大及其常委的職權 考點8 基層民眾性自治組織經濟法 考點1 壟斷行為 考點2 不正當競爭行為 考點3 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法律責任 考點4 產品責任的歸責原則 考點5 貸款法律制度 考點6 商業銀行的接管、清算和終止 考點7 銀行業監督管理 考點8 企業所得稅的適用範圍和減免 考點9 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範圍及減免 考點10 稅收保全與強制措施 考點11 勞動契約的訂立和解除 考點12 勞務派遣和非全日制用工 考點13 工作時間和工資法律制度 考點14 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 考點15 城鄉規劃的類型和實施 考點16 環境保護法的基本制度 考點17 環境民事責任國際法 考點1 領土 考點2 國籍的確定 考點3 外交保護、引渡和庇護 考點4 外交特權與管轄豁免 考點5 條約締結與生效 考點6 國際爭端解決方法國際私法 考點1 衝突規範和準據法 考點2 外國法的查明 考點3 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法律適用 考點4 物權的法律適用 考點5 債權的法律適用 考點6 票據關係的法律適用 考點7 海事關係的法律適用 考點8 涉外婚姻家庭關係的法律適用 考點9 涉外繼承的法律適用 考點10 國際民事案件管轄權 考點11 司法協助 考點12 區際法律問題國際經濟法 考點1 幾種主要的貿易術語 考點2 國際貨物買賣中雙方義務的規定 考點3 提單 ……
部分章節
4.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是指擁有行政權力的政府機關以及其他依法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的各種行為。包括:(1)地區封鎖;(2)強制交易;(3)強制經營者實施危害競爭的壟斷行為;(4)制定含有限制競爭內容的行政法規、行政命令等。
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的法律責任主要包括:(1)由上級機關責令改正;(2)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反壟斷執法機構可以向有關上級機關提出依法處理的建議。
1.欺騙性交易行為。經營者不得採用下列不正當手段從事市場交易,損害競爭對手:
(1)假冒他人的註冊商標;
(2)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或者使用與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稱、包裝、裝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購買者誤認為是該知名商品;
(3)擅自使用他人的企業名稱或者姓名,引人誤認為是他人的商品;
(4)在商品上偽造或者冒用認證標誌、名優標誌等質量標誌,偽造產地,對商品質量作引人誤解的虛假表示。
在理解欺騙性交易行為時,注意行為主體必須是從事市場交易活動的經營者。2.商業賄賂行為。經營者不得採用財物或者其他手段進行賄賂以銷售或者購買商品。在賬外暗中給予對方單位或者個人回扣的,以行賄論處;對方單位或者個人在賬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賄論處。經營者銷售或者購買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給對方折扣,可以給中間人佣金。經營者給對方折扣、給中間人佣金的,必須如實入賬。接受折扣、佣金的經營者必須如實入賬。
注意:禁止賄賂行為和暗中折扣行為,允許明賬折扣和佣金。3.虛假宣傳行為。經營者不得利用廣告或者其他方法,對商品的質量、製作成分、性能、用途、生產者、有效期限、產地等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廣告的經營者不得在明知或者應知的情況下,代理、設計、製作、發布虛假廣告。
注意:
(1)虛假宣傳行為的主體必須是廣告主、廣告代理製作者和廣告發布者。
(2)主觀方面,廣告經營者在明知或應知的情況下,才對虛假廣告負法律責任;對廣告主,則不論其主觀上處於何種狀態,都必須對虛假廣告負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