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 醫師資格考試大綱

內容介紹

《醫師資格考試大綱:臨床執業助理醫師(2012年修訂版)》主要內容簡介:《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規定,國家實行醫師資格考試制度。醫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取得執業醫師資格或者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獲得醫師資格者,方可申請註冊並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按照註冊的執業地點、執業類別、執業範圍從事醫療、預防、保健業務。醫師應當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和醫療執業水平,發揚人道主義精神,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傷、保護人民健康的神聖職責。

作品目錄

實踐技能考試大綱一、職業素質二、病史採集三、病例分析四、體格檢查五、基本操作六、輔助檢查 醫學綜合筆試大綱第一部分 基礎綜合生物化學生理學病理學藥理學醫學心理學醫學倫理學預防醫學衛生法規第二部分 專業綜合症狀與體徵疾病(按照人體系統排列) 一、呼吸系統 二、心血管系統 三、消化系統 四、泌尿系統(含男性生殖系統) 五、女性生殖系統 六、血液系統 七、內分泌系統 八、精神神經系統 九、運動系統 十、兒科 十一、傳染病、性傳播疾病 十二、其他第三部分 實踐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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