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區劃手冊
內容介紹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區劃手冊(2011)》是根據國務院批准的二○一○年底全國縣級以上行政區劃資料彙編的。
本手冊中地級市下列的縣級市系由省、自治區直轄,地級市代管。
本手冊中的行政區劃代碼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和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的國家標準資料彙編而成。作品目錄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區劃統計表二、中華人民共和國縣級以上行政區劃一覽表1.北京市(京)2.天津市(津)3.河北省(冀)4.山西省(晉)5.內蒙古自治區(內蒙古)6.遼寧省(遼)7.吉林省(吉)8.黑龍江省(黑)9.上海市(滬)10.江蘇省(蘇)11.浙江省(浙)12.安徽省(皖)13.福建省(閩)14.江西省(贛)15.山東省(魯)16.河南省(豫)17.湖北省(鄂)18.湖南省(湘)l9.廣東省(粵)20.廣西壯族自治區(桂)21.海南省(瓊)22.重慶市(渝)23.四川省(川、蜀)24.貴州省(黔、貴)25.雲南省(滇、雲)26.西藏自治區(藏)27.陝西省(陝、秦)28.甘肅省(甘、隴)29.青海省(青)30.寧夏回族自治區(寧)31.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新)32.香港特別行政區(港)33.澳門特別行政區(澳)34.台灣省(台)三、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民族自治地方一覽表四、中華人民共和國縣級以上行政區劃地名字形相近易錯表五、中華人民共和國縣級以上行政區劃地名多音異讀正音表六、中華人民共和國縣級以上行政區劃地名索引(一)七、中華人民共和國縣級以上行政區劃地名索引(二)八、中華人民共和國二○一○年縣級以上行政區劃變更情況(以行政區劃變更批覆時間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