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政府信息公開是加強政府自身建設、促進依法行政的一項重要舉措,是建設服務型政府的重要內容。2010年,我市各級各部門認真貫徹落實《條例》和《辦法》,以深化公開內容為核心,切實加強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組織領導,不斷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和工作機制,積極拓展政府信息公開載體和形式,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新的進展。
主要內容
二、政府信息公開的組織領導和制度建設情況
不斷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體制機制,加強了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組織領導。2010年,萊蕪市政府機構改革中印發的《萊蕪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萊政辦發[2010]14號)中,增加了萊蕪市政府辦公室指導、監督全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職責。增設萊蕪市政府辦公室電子政務科,具體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市政府系統及市政府辦公室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這體現了市政府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重視,為全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深入開展創造了有利條件。2010年,制訂出台了《萊蕪市政府信息公開考核暫行辦法》和《萊蕪市政府信息公開責任追究暫行辦法》,進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開的發布、審查、考核和責任追究等各項規章制度,使全市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逐步走上了規範化、制度化和常態化的軌道。
三、主動公開政府信息以及公開平台建設情況
我市按照“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要求,積極做好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工作。2010年主動公開政府信息28100條。
(一)主動公開範圍
1、市政府規範性檔案和規劃計畫
公開了《萊蕪市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暫行辦法》、《萊蕪市農村公共供水管理辦法》、《萊蕪市環境保護信用等級管理暫行辦法》、《萊蕪市中國小幼稚園安全管理辦法》、《萊蕪市人民政府關於推進城鄉公交一體化的實施意見》等各類規範性檔案;公開了萊蕪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執行情況,“十一五規劃”實施情況的報告;公開了我市“三大產業板塊”和“四個功能區”的建設情況;公開了《萊蕪市服務業發展規劃綱要》等。
2、與公眾利益密切相關的事項
民生保障方面,公開了扶貧優撫、社會保障、勞動就業方面的信息,主要包括城保、鎮保等對象調整失業保險金、生活津貼、傷殘津貼、撫恤金標準,對創業實施就業援助計畫等;公開了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等標準;公開了教育收費項目及標準、普通高中、中專職業學校招生工作、課程改革等教育信息;公開了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目錄等信息,涵蓋土地規劃、房屋拆遷、社會保障、教育衛生、勞動就業等領域;公開了城鄉公交線路等信息。
公共資源交易和政府採購方面,公開了土地徵用和房屋拆遷等方面信息,主要包括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建設項目用地審批結果,土地使用權出讓公告、拆遷公告等。公開了城中村改造項目相關信息,包括涉及範圍、相關責任部門等。公開了《萊蕪市2010年政府集中採購目錄和採購限額標準》等。公開了採購供應商註冊、中介機構、政府採購評審專家名單等方面的信息。公開了招標、中標信息,包括採購項目名稱、概況、採購方式等內容。
重大工程項目建設方面,公開了規劃館、博物館、污水處理廠、垃圾處理廠等建設項目;公開了萊蕪市青草河河道生態治理與濱水區綜合開發等項目信息;公開了台萊線、龍潭大街道路改造工程等信息。
3、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和人事編制方面,公開了2010年政府機構改革的新“三定”方案,包括行政機關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及其調整、變動情況。及時公開了公務員、事業單位人員招錄等方面的信息。
(二)主動公開途徑
政府網站是政府信息公開的第一平台,目前,市及各區政府在政府入口網站上均設立了“政府信息公開”專欄,並做好政府信息公開欄目的設定,做到全面、科學、規範和便於查詢。另外,還通過廣播、電視、報刊、新聞發布會、公告欄、顯示屏等多種途徑公開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辦理情況
1.申請情況
全市2010年度共受理信息公開申請390件,其中網上申請344件,信函申請46件。從申請的信息內容來看,大部分涉及土地規劃和徵用、房產、動拆遷、環保類信息。申請人都是本地公民,以個人申請為主。
2.申請處理情況
受理的390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均已答覆,其中同意公開的374件,主要涉及城中村拆遷、土地徵用、民生保障等信息;同意部分公開16件,主要涉及土地規劃等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各政府信息公開單位在實際工作過程中,依申請信息公開均未收取任何費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提起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的情況
2010年市政府沒有收到政府信息公開方面的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
七、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2010年,我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新的進展,但也存在一些問題,主要是政府信息公開的內容不夠全面和及時,有些單位領導對政府信息公開的認識不足,重視程度不高等。在下一步工作中,將從以下三個方面加以改進:一是加強宣傳學習,進一步增強各級各部門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納入公務員培訓、年度目標考核的重要內容。二是加強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監督考核,及時通報情況,促進工作有效開展。三是進一步規範信息公開程式,將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工作與日常業務工作緊密結合,確保信息公開及時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