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司法考試民商法記憶通

《2009司法考試民商法記憶通》歸納民商法律考試要點,提煉民商法律制度精髓,體系詳略得當、重點突出,幫助考生形成清晰的複習思路。

2009司法考試民商法記憶通
作 者: 阮征 等編著
出 版 社: 中國法制出版社
出版時間: 2009-1-1
字 數: 115000
版 次: 1
頁 數: 152
開 本: 24開
印 次: 1
紙 張: 膠版紙
I S B N : 9787509307762
包 裝: 平裝
所屬分類: 圖書 >> 法律 >> 法律考試 >> 司法考試

編輯推薦

“記憶通”連續三年榮登司法考試圖書暢銷榜前3名,數字記憶·比較記憶,歸類記憶·圖表記憶,思路更清晰·考點更形象,重點更突出·記憶更持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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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司法考試記憶通》自2006年出版以來,在品種繁多的司法考試圖書中樹一幟,獲得了廣大考生的極大認可和歡迎。
《2009司法考試民商法記憶通》歸納民商法律考試要點,提煉民商法律制度精髓,體系詳略得當、重點突出,幫助考生形成清晰的複習思路,顯著提高學習效率!為考試成功助力!

目錄

第一章 民法總論
複習記憶指導
一、民法概述
二、民事法律關係
(一)民事法律關係概述
(二)民事法律事實
(三)民事權利
三、自然人
(一)自然人的民事權利能力
(二)自然人的民事行為能力
(三)宣告失蹤和宣告死亡
(四)監護
四、法人概述
五、合夥
(一)合夥的特徵及其與法人的區別
(二)合夥的分類
(三)普通合夥企業
(四)有限合夥企業
六、法律行為
七、代理制度
(一)代理制度概述
(二)狹義無權代理與表見代理(共同屬於廣義的無權代理)
(三)代理中的責任制度
八、訴訟時效
(一)訴訟時效與除斥期間
(二)訴訟時效的中止和中斷
第二章 物權法
複習記憶指導
一、物權概述
二、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
(一)物權變動的公示與效力
(二)物權的保護
(三)所有權
(四)用益物權
(五)擔保物權
第三章 債法總論
複習記憶指導
一、債的概述
二、債的擔保
第四章 契約法
複習記憶指導
一、契約法總則
(一)契約和契約法概述
(二)契約的訂立
(三)契約的內容
(四)契約的效力
(五)契約的履行
(六)契約的保全
(七)契約的變更和轉讓
(八)契約的終止。
(九)違約責任
二、契約法分則
(一)轉移財產的契約
(二)提供服務的契約
(三)技術契約
第五章 侵權行為法
複習記憶指導
一、侵權行為法概述
二、侵權行為
三、侵權責任歸責原則
四、侵權責任構成要件
五、侵權民事責任方式
六、侵權責任競合
(一)侵權責任競合概述
(二)侵權責任與違約責任的競合
七、抗辯事由
八、一般侵權行為
九、特殊侵權行為
十、僱工與幫工 (合稱工人)相關侵權責任
十一、共同侵權
十二、精神損害賠償
第六章 婚姻家庭繼承
複習記憶指導
一、結婚
二、無效婚姻
三、夫妻財產關係
四、離婚方式
五、離婚法律後果
六、代位繼承與轉繼承
七、法定繼承和遺囑繼承以及遺贈扶養協定
第七章 智慧財產權法
複習記憶指導
一、專利法
(一)授予專利權的條件
(二)授予專利權的程式
二、著作權法
(一)著作權的產生和保護
(二)著作權法律關係
三、商標法
(一)商標註冊
(二)商標的保護
第八章 商法
複習記憶指導
一、公司法
(一)公司設立
(二)公司設立程式
(三)公司股東
(四)公司組織機構
(五)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發行和轉讓
(六)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資格和義務
(七)公司合併、分立、增資和減資
(八)公司解散和清算
(九)外國公司的分支機構
二、外商投資企業法
三、企業破產法
(一)重要機構
(二)程式
四、保險法
五、票據法
(一)匯票、本票、支票比較
(二)票據行為
六、海商法
(一)法律適用
(二)共同海損

書摘插圖

第一章 民法總論
複習記憶指導:
民法每年考察的分值都在100分左右,在所有部門法中占的比值最大,屬於司法考試複習的絕對重點,需要全力複習。民法總論的考點不多,集中在民事權利和代理制度上,多結合案例進行考察,需要在熟練掌握的基礎上靈活運用。
一、民法概述
民法的概念:
《民法通則》第二條:我國民法是調整平等主體的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公民和法人之間的財產關係和人身關係的法律規範的總和。
民法的基本原則:
意思自治原則:當事人有權根據自己的意志和利益,決定是否參加某種民事法律關係,決定是否變更或終止民事法律關係。
平等原則:公民的民事權利能力一律平等;不同民事主體參與民事關係適用同一法律,具有平等的地位;民事主體在民事法律關係中必須平等協商;對民事權利給予平等的保護。
公平原則:在契約關係中體現為等價交換原則,在侵權法中體現為公平責任原則。
誠實信用原則:民事主體在從事民事活動時應當誠實守信,正當行使權力和履行義務。
公序良俗原則:由“公共秩序”和“善良風俗”兩個概念構成,公共秩序包括社會公共秩序和生活秩序,良俗指由社會全體成員普遍認同、遵循的道德準則。
民法的淵源
憲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各類民事法律法規必須遵循的法律依據。
民事法律:由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和頒布的民事法律檔案。
國務院發布的行政法規、決議和命令
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司法解釋性檔案
地方性法規和行政規章(包括部門規章和地方政府規章)
國際條約和國際慣例
國家認可的民事習慣
民法的適用範圍:
時間效力:原則上新法沒有溯及效力,但若相關法律有明文規定則也可例外,做出有溯及力的規定,這類規定往往是有利於當事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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