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交通工作考核,全面推動交通工作的發展,努力實現公路建設、養護管理、交通運輸與行業和諧的新突破,切實增強交通“三個服務”能力和水平。
二、考核內容
1、組織管理:領導重視,有常設機構,有專人辦公,有專項經費,有年度工作安排、工作總結。
2、交通安全生產:認真貫徹國務院、省、市關於交通安全生產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切實執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加強農村公路建設施工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赤府辦發〔2007〕90號)和《市人民政府2008年交通安全工作意見》(赤府發〔2008〕14號),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包保”責任制,堅決杜絕交通安全生產事故發生。
3、交通基礎設施建設:認真執行國家關於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的規定和要求,全面完成轄區內交通基礎設施建設任務,做好交通建設項目占地、拆遷等群工協調工作。
4、道路管理和養護:認真貫徹執行《公路法》和《遵義農村公路養護管理辦法》,做到路通車通,切實維護路產路權和規費的徵收。
三、考核方式
採用百分制打分,實行定期檢查與不定期抽查相結合,半年考核與年終考核相結合,綜合評定後進行獎勵。
四、獎勵辦法
1、在綜合評分達85分以上的單位中按分值高低順序選出一等獎1名,獎金1萬元;二等獎2名,獎金各0.5萬元;三等獎3名,獎金各0.3萬元。
2、凡考核在85公以下的單位,取消其參加赤水市交通工作綜合考核獎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