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上海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進一步落實《國務院關於大力發展職業教育的決定》、《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關於推進學習型社會建設的指導意見》和《上海市人民政府關於大力發展職業教育的決定》提出的各項要求,始終堅持以服務為宗旨、以就業為導向,深化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質量,提升教育水平,促進教育公平,努力培養和造就一大批經濟社會發展所需的技能型人才和高素質勞動者,適應上海“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率先基本實現現代化”的發展目標,為創建學習型社會、促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建設服務,以優異成績迎接黨的十七大勝利召開。
一、圍繞上海實際需要,高起點、高標準發展職業教育,努力構建讓人民滿意的現代職業教育體系
1.進一步完善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合理規劃布局、整合現有資源,加快覆蓋全市城鄉的職業教育與培訓網路的步伐。進一步加大中等職業學校布局結構調整力度,統籌協調、整合好中等專業學校、職業高中和技工學校的資源,全面完成中等職業學校百校重點建設工程。積極組織實施國家縣級職業教育中心和國家級、市級示範性中等職業學校計畫,完成本市國家縣級職業教育中心的建設,三分之一的國家級重點中等職業學校達到國家示範性中等職業學校的基本標準,進一步改善中等職業學校的辦學條件。抓緊抓好20所鄉鎮成人文化技術學校的建設工作。努力促進普職滲透、中高職銜接,大力發展職業培訓,穩步發展中外合作辦學,中等職業學校的“雙證書”建設覆蓋至市有關檔案規定的28個職業崗位類別。健全和完善中等職業學校幫困助學和專業獎勵制度,全面執行新的生均公用經費撥付標準。
2.加快推進職業教育開放實訓中心的建設。完成上海市職業教育開放實訓中心總體規劃課題的研究,制定並頒發上海市職業教育開放實訓中心運行的指導意見,成立上海市職業教育開放實訓中心促進委員會,大力推進職業教育開放實訓中心對外開放服務和在職業教育開放實訓中心設立職業技能鑑定機構等工作。基本完成首批立項的34個職業教育開放實訓中心的建設及評估驗收工作,大力推進第二批19個已立項的職業教育開放實訓中心的建設,組織第三批職業教育開放實訓中心的申報、專家評審和建設工作。起草中等職業學校裝備管理工作規範,繼續推進中等職業學校基礎實驗室的達標建設。
推進中等職業學校參與五項職業教育工程,並將實施情況納入考核學校及主要負責人的重要內容,納入對學校辦學水平評估和評選先進的指標,列為品牌、示範性學校、開放實訓中心等建設的立項、認定的重要依據。
3.積極推進組建職業教育集團的建設。制定大力推進職業教育集團建設的指導意見,通過以品牌職業院校和示範性職業院校為龍頭,聯合社會辦學單位、實訓基地、企業或行業組織,組建職業教育集團,促進各類職業教育資源的共享和互補,促進職業教育“產學結合”辦學模式的探索與實踐,實現職業教育與社會經濟的聯動。試點做好現代護理和交通物流等兩個職業教育集團的組建,啟動電子信息、機電數控、建築、輕工、化工、旅遊、現代藝術、現代農業等8個職業教育集團的組建。
4、深化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質量。要以上海產業結構調整和產業升級的需要為出發點,及時調整和不斷最佳化中等職業教育的專業設定,加強對學校專業設定的指導與服務工作,積極支持和大力發展與現代服務業和先進制造業相關的專業。制定並實施對中等職業學校自主設定的新專業進行科學性、可行性及提高教學質量為主要內容的評估方案。組織研究具有職業教育特色的中等職業學校“多元智慧型”評價體系,組織制定中等職業學校教學質量評估方案,並開展教學質量評估試點。引導學校努力整合職業學校資源,全面完成中等職業學校百校重點建設工程;提高畢業生就業質量與水平。
5.繼續抓緊抓好課程教材改革工作。完成藝術欣賞和體育與保健兩門學科的課程標準的編制和示範性教材的編寫。做好第二批30個專業的教學標準的編制和發布工作。完成20門網路課程的編寫和製作。組織精品教材的建設和評選。完成對24項課程改革研究課題的結題論證,出版上海市中等職業教育深化課程教材改革課題研究成果集。繼續推進創建課程教材改革特色實驗學校工作,完成課程教材改革特色實驗學校的評選評審。會同市中國小幼稚園教師獎勵基金會,組織開展每四年一次的“讓教法更貼近學生”為主題的第五屆上海市中等職業學校教師教學法評優活動。組織實施上海市“星光計畫”第二屆學生職業技能比賽。
6.大力提高教師實踐教學能力。實施“雙師型”教師培養培訓規劃,完善教師到企業實踐的制度,學校要每年組織不低於三分之一的在職專業教師到企業見習。繼續選派青年骨幹教師出國培訓,學習已開發國家先進的職業教育理念、方法、手段,提高運用外語的能力和專業水平。組織制定中等職業學校專業理論和實習指導教師培訓基地設定標準,組織對現有中等職業教育師資培訓基地運作情況的檢查評估,並進行資源整合、布局結構調整和重點建設工作,依託企業建立中等職業教育師資培訓基地。建立中等專業學校和技工學校校長職級制度。
7.進一步加強中等職業教育學分制教學的管理。推進本市中等職業教育跨地區、跨行業校際之間、相近專業之間、學歷教育與職業培訓之間學分互認的機制和平台的建設研究,鼓勵學生根據社會需要、個人興趣和實際條件,跨學校、跨專業選擇課程和學習方式。
8.深化中等職業教育招生制度改革。加強政府巨觀調控的力度,積極發揮優質教育資源作用,擴大中等職業學校國家級示範專業“推優生”招生計畫,保持中等職業教育與普通高中教育招生大體相當的比例,努力擴大中等職業學校招收非全日製成人中專班的規模。
進一步推進職業教育地區間的交流與合作,努力為兄弟省市尤其是中西部地區培養合格的高素質技能人才。積極落實教育部下達的有關“東部對西部、城市對農村中等職業學校聯合招生合作辦學”招生任務。鼓勵本市中等職業學校與外省市學校合作舉辦各類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的培訓以及其他各類職業培訓。鼓勵本市國家級重點中等職業學校創建精品專業、精品課程、精品教材。鼓勵本市中等職業學校與上海對口支援地區學校開展職業教育對口幫扶和合作辦學。繼續實施上海市教委、雲南省教育廳和德國賽德爾基金會的合作項目。
9.開展對區縣政府履行中等職業教育法定責任的督導評估工作。根據市政府關於把職業教育督導作為依法督政和督學的重要內容的精神,推動區縣政府認真貫徹執行《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導室關於建立對區縣人民政府中等職業教育工作督導評估制度的意見》,儘快建立並完善區縣政府對中等職業教育工作自查機制,重點使區縣政府落實配套政策,形成促進對中等職業教育經費投入和教師專業發展等內涵建設的保障機制,做好接受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導室有關中等職業教育督導評估的工作。
二、完善終身教育體系,大力發展學習型組織,努力推進學習型社會的建設
10.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關於推進學習型社會建設的指導意見》精神。建立和健全市、區、縣推進學習型社區建設的管理機構,制定實施《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關於推進學習型社會建設的指導意見》的辦法,籌備召開推進學習型社會建設的大會,推進全社會加快學習型社會的建設。繼續抓緊抓好學習大平台的搭建,認真落實推進學習型社會建設的各項政策與措施,推進終身教育立法工作。不斷完善“上海市民終身學習網”與全市200多個街道(鄉鎮)的聯通,加快終身學習資源庫的建設。
11.積極推進社區教育實驗工作。制訂《上海市社區教育實驗項目評估指標體系》,組織對區縣、街道(鄉鎮)的社區教育實驗項目進行評估。進一步開展對社區教育管理體制、運行模式、投入機制、隊伍建設等方面的研究,推進社區教育理論的研究。召開社區教育實驗工作研討會,及時總結和推廣8個國家級社區教育實驗區和56個市級社區教育實驗街道(鄉鎮)的工作經驗。
12.進一步促進老年教育的發展。制訂和實施“十一五”老年教育的發展規劃,評選和表彰老年教育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籌備召開上海市老年教育工作會議。制定《上海市創建示範性老年大學(學校)的試行辦法》,開展創建老年教育示範校的活動。評選老年教育特色教材,組織編寫一批有特色的、受老年人歡迎的課程教材,積極為老年人創造良好的學習條件。繼續推進遠程老年大學建設工作,繼續辦好“空中老年大學”,開通和辦好“上海老年人學習網”,開展遠程老年教育收視示範點建設工作。
13.全面完成“郊區勞動力職業教育三年行動計畫”。2007年是實施“郊區勞動力職業教育三年行動計畫”的最後一年,要結合實施“國家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工程”,認真總結前兩年實施“郊區勞動力職業教育三年行動計畫”的經驗,重點推動建立以區縣統一領導、鄉鎮具體實施、社會教育資源共同參與的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的長效機制,進一步提高培訓質量、提高就業率,完成培訓5萬名。
14.加強郊區成人學校建設。結合上海市“1966”城鄉體系規劃的實施,繼續完善鄉鎮成人學校的獨立設定和標準化建設工作,引導區縣加大對鄉鎮成人學校的經費投入力度,努力把鄉鎮成人學校建設成為集社區學校、老年學校於一體的農村公共教育基地,建設成綜合性、多功能的科教興農基地。
實施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程,積極推進農科教結合,普遍開展農村實用技術培訓,深入開展“綠色證書培訓”、“燎原計畫”、“專業農民培訓”等一批行之有效的培訓項目,培養一批有文化、懂技術、會經營的新型農民,切實幫助農民增收致富。
進一步整合各類教育資源,通過遠程教育的輻射能力和已經建成的公共和開放實訓中心,為農民提供各種培訓資源和實訓場地。搞好郊區遠程教育接收點的建設,辦好“上海郊區農民遠程教育網”,充實培訓內容,擴大培訓範圍,加大教育支農的力度。
開展學習型城鎮和鄉村的創建工作。以終身教育思想為指導,探索以鄉鎮黨政為主導、職能部門負責、社會單位協同、居民積極參與的創建學習型城鎮和鄉村的運行機制,為推進城鄉一體化、農業現代化、農村城市化、農民市民化服務。
15.積極開展學習型組織的試點。繼續貫徹、落實國家九部委《關於開展全國創建學習型組織,爭做知識型職工活動的實施意見》的要求,大力開展在崗人員的繼續教育,努力培養大批高技能人才,進一步推進學習型企業建設。組織制定各類學習型組織建設的標準,會同有關單位開展對各類學習型組織評估的試點工作。
三、健全管理制度,促進民辦非學歷教育的發展
16.制定準入標準,規範和完善民辦非學歷教育機構審批和管理制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制定有關民辦非學歷教育機構設定標準、審批和管理辦法,規範和完善民辦非學歷教育機構的審批和管理。會同廣告管理的職能部門,制訂有關非學歷教育培訓廣告備案制度的管理檔案,規範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的招生廣告。
積極鼓勵區縣根據區域經濟和社會發展以及民辦非學歷教育的發展狀況,從區域實際出發,研究、探索建立區域性民辦非學歷教育管理的配套政策和管理方法。
17.修訂和完善民辦非學歷教育機構的評估辦法和評估指標,探索建立社會評價制度。認真總結本市《社會力量舉辦學校(非學歷教育)辦學水平分等定級評估指標(試行)》(滬教委職成〔2002〕7號)實施情況,根據相關法規政策,結合本市實際情況,研究制定《上海市民辦非學歷教育機構辦學水平評估辦法和評估指標》,探索建立民辦非學歷教育的社會評價制度,進一步規範民辦非學歷教育評估工作。
組織對區縣開展民辦非學歷教育“政府公共政策、法規制度和公共信息發布、公告和公示”平台建設情況進行交流和檢查,進一步完善本市民辦非學歷教育機構公共政策和基本信息的公示、發布和查詢,為社會公眾、辦學者和求學者提供服務。
做好民辦非學歷教育先進集體、先進個人的評選和表彰工作,籌備召開四年一度的上海市民辦非學歷教育先進集體、先進個人表彰會。
18.繼續做好民辦非學歷教育和中外合作舉辦非學歷教育的政策研究和日常管理工作。進一步加強民辦非學歷教育和中外合作舉辦非學歷教育的政策研究和政策諮詢工作,認真做好一年兩次的中外合作舉辦非學歷教育申請材料的受理和審批工作。
四、加強中等職業學校德育、體育等工作
19.積極開展德育主題教育活動。深入貫徹落實中央2004年8號檔案精神,進一步引導學生牢固樹立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建設和諧校園。紮實推進民族精神與生命教育進課堂、進教材。加強學生的社會主義榮辱觀教育、理想信念教育,突出誠信教育、感恩教育和文明教育。培養學生的社會公德意識,養成良好的文明禮儀行為,提高學生的思想道德素質。
進一步加強和改進中等職業學校體育工作。從實施素質教育、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出發,樹立“健康第一”的指導思想,創新推進學校體育工作體制與機制,做好提升學生體質工作。認真落實學生每天一小時體育活動等工作制度。
積極參與以“人人唱好歌,班班搞活動,校校建團隊”為目標的學生音樂教育活動,進一步推動中等職業學校藝術教育和學生藝術活動更好地發展。
五、加大中等職業學校青保工作力度
20.不斷推進學校及周邊環境建設。按照平安建設要求,深入推進學校周邊交通和文化環境整治與建設工作。繼續實施項目推進計畫,對技工學校青保工作進行調研,制訂加強本市技工學校青保工作的意見。
六、積極推進中等職業學校的語言文字工作
21.積極推進中等職業學校的語言文字工作。貫徹落實《上海市<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辦法》,積極推進中等職業學校學生的國語水平培訓與測試工作。組織中等職業學校參與2007年度“我愛祖國語言美”學生國語比賽、2007年度中等職業學校國語比賽。繼續開展對中等職業學校語言文字工作的達標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