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5-涕丙酸

2,4,5-涕丙酸

2,4,5-涕丙酸(fenoprop ),又名2,4,5-三氯苯氧丙s(2-(2,4,5-trichlorophenoxy)propanoic acid),分子式為C9H7O3CI3,分子量為269.51。微溶於水,溶於甲醇、丙酮。主要用作農用除草劑和植物生長調節劑。

理化特性

物理性質

外觀與性狀:無色結晶粉末。

熔點(℃):179~181

相對密度(水=1):1.2085(20℃)

相對蒸氣密度(空氣=1):9.29

分子式:C9H7O3CI3

分子量:269.51

溶解性:微溶於水,溶於甲醇、丙酮。

化學性質

禁配物:強氧化劑、強鹼。

NMR手性分離條件:以1,2-二苯基二氨基乙烷(簡稱DPEDA,化合物1)的(1R,2R)體(簡稱(R)-1)為手性溶劑(CSA),解決了外消旋2,4,5-涕丙酸(化合物2)在氯仿溶劑中溶解性不良的問題,並且化合物2的1H譜獲得了出色的手性分離效果;通過研究包括溫度、濃度、底物與CSA的摩爾比、CSA結構等影響化學位移不等價的因素得出結論,對於手性中心CH,在化合物2與(R)-1的摩爾比為2∶1時,提高底物濃度和降低測試溫度有利於增加手性分離度;而對於與手性中心相連的CH3,增大(R)-1的比例,減小底物濃度,提高測試溫度,有利於增大ΔδH;化合物1的(1S,2S)體(簡稱(S)-1)與(R)-1具有相同的手性分離作用。

毒理學性質

毒性分級:高毒

急性毒性:口服-大鼠 LD50: 650 毫克/公斤;口服-小鼠 LD50: 276 毫克/公斤

殘留量:為檢測大豆中的苯氧羧酸類除草劑殘留,建立了大豆中13種苯氧羧酸類除草劑(對氯苯氧乙酸、對氯苯氧丙酸、苯氧丁酸、麥草畏、2甲4氯苯氧乙酸、2甲4氯苯氧丙酸、2甲4氯苯氧丁酸、2,4-滴、3,4-滴、2,4,5-涕、2,4,5-涕丙酸、2,4-滴丙酸、2,4-滴丁酸)多殘留量的氣相色譜檢測方法。樣品經過正己烷預除脂後用乙腈和50 mmol/L鹽酸混和液(體積比7+3)提取,提取液經過與乙腈飽和的正己烷液液分配除脂,陰離子交換柱淨化後用五氟溴苄衍生化。衍生產物經矽膠柱淨化後,採用氣相色譜(GC)-電子捕獲檢測器(ECD)檢測,外標法定量13種苯氧羧酸類除草劑在質量濃度0.005~0.1 mg/kg之間,與峰面積呈線性關係,相關係數為0.995 4~0.999 3;0.01和0.1 mg/kg 2個水平的加標回收率均在70%以上,相對標準偏差小於20%,方法的檢測限(S/N≥3)滿足主要貿易國最大殘留限量要求。

上下游產品

上游原料:乙醇-->甲醇-->硫酸-->鈉-->石油醚-->苯-->氫化鈉-->2-溴乙酸乙酯-->1,2,4,5-四氯苯

使用注意

使用用途

主要用途:用作農用除草劑和植物生長調節劑。

安全信息

危險品標誌:Xn,N,T,F

危險類別碼:22-38-50/53-39/23/24/25-23/24/25-52/53-11

安全說明:37-60-61-45-36/37-16-7

危險品運輸編號:UN 3077 9/PG 3

WGK Germany:3

RTECS號:UF8225000

HazardClass:9

PackingGroup:III

危險概述

康危害:本品為低毒除草劑。吸入、攝入或經皮膚吸收後會中毒。對眼睛、皮膚、黏膜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

環境危害:對環境有危害,對水體可造成污染。

燃爆危險:本品可燃,具刺激性。

應急措施

急救措施

皮膚接觸:立即脫去污染的衣著,用大量流動清水沖洗。就醫。

眼睛接觸:提起眼瞼,用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沖洗。就醫。

吸入:迅速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保持呼吸道通暢。如呼吸困難,給輸氧。如呼吸停止,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就醫。

食入:飲足量溫水,催吐。洗胃,導泄。就醫。

消防措施

危險特性:遇明火、高熱可燃。其粉體與空氣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當達到一定濃度時,遇火星會發生爆炸。受高熱分解放出有毒的氣體。

有害燃燒產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氯化氫。

滅火方法:消防人員須佩戴防毒面具、穿全身消防服,在上風向滅火。滅火劑:霧狀水、泡沫、乾粉、二氧化碳、砂土。

應急處理

隔離泄漏污染區,限制出入。切斷火源。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防塵口罩,穿一般作業工作服。不要直接接觸泄漏物。小量泄漏:避免揚塵,小心掃起,置於袋中轉移至安全場所。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置。

注意事項

操作注意

密閉操作,局部排風。防止粉塵釋放到車間空氣中。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建議操作人員佩戴自吸過濾式防塵口罩,戴化學安全防護眼鏡,穿防毒物滲透工作服,戴橡膠手套。遠離火種、熱源,工作場所嚴禁吸菸。使用防爆型的通風系統和設備。避免產生粉塵。避免與氧化劑、鹼類接觸。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應急處理設備。倒空的容器可能殘留有害物。

儲存注意

儲存於陰涼、通風的庫房。遠離火種、熱源。防止陽光直射。包裝密封。應與氧化劑、鹼類分開存放,切忌混儲。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儲區應備有合適的材料收容泄漏物。

個體防護

工程控制:密閉操作,局部排風。

呼吸系統防護:空氣中粉塵濃度超標時,必須佩戴自吸過濾式防塵口罩。緊急事態搶救或撤離時,應該佩戴空氣呼吸器。

眼睛防護:戴化學安全防護眼鏡。

身體防護:穿防毒物滲透工作服。

手防護:戴橡膠手套。

其他防護:工作場所禁止吸菸、進食和飲水,飯前要洗手。工作完畢,淋浴更衣。保持良好的衛生習慣。

廢棄處置

建議用焚燒法處置。在能利用的地方重複使用容器或在規定場所掩埋。

包裝方法

塑膠袋或二層牛皮紙袋外全開口或中開口鋼桶;兩層塑膠袋或一層塑膠袋外麻袋、塑膠編織袋、乳膠布袋;塑膠袋外複合塑膠編織袋(聚丙烯三合一袋、聚乙烯三合一袋、聚丙烯二合一袋、聚乙烯二合一袋);塑膠袋或二層牛皮紙袋外普通木箱;螺紋口玻璃瓶、塑膠瓶、複合塑膠瓶或鋁瓶外普通木箱;塑膠瓶、兩層塑膠袋或兩層牛皮紙袋(內或外套以塑膠袋)外瓦楞紙箱。

運輸注意

鐵路運輸時包裝所用的麻袋、塑膠編織袋、複合塑膠編織袋的強度應符合國家標準要求。運輸前應先檢查包裝容器是否完整、密封,運輸過程中要確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墜落、不損壞。嚴禁與酸類、氧化劑、食品及食品添加劑混運。運輸時運輸車輛應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應急處理設備。運輸途中應防曝曬、雨淋,防高溫。公路運輸時要按規定路線行駛,勿在居民區和人口稠密區停留。

法規信息

法規信息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1987年2月17日國務院發布),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化勞發[1992]677號),工作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品規定([1996]勞部發423號)等法規,針對化學危險品的安全使用、生產、儲存、運輸、裝卸等方面均作了相應規定;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及標誌(GB13690-92)將該物質劃為第6.1類毒害品。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