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3年期憑證式國庫券公告

【發布單位】財政部
【發布文號】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公告第1號
【發布日期】1995-02-22
【生效日期】1995-03-01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國家法律法規
【檔案來源】

財政部關於1995年3年期憑證式國庫券公告

(1995年2月2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公告(第1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庫券條例》,現就發行1995年3年期憑證式國庫券公告如下:

一、1995年3年期憑證式國庫券從3月1日起開始發行,7月31日結束。

二、憑證式國庫券從購買之日起開始計息,到期一次還本付息,持滿三年的,年利率為14%,並實行保值貼補。

三、憑證式國庫券可以記名、可以掛失,不上市流通。發行期結束後,持券人可以隨時到原購買網點提前兌取。

四、憑證式國庫券面向全社會公開發行,居民個人和其他投資者可到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人民建設銀行、交通銀行、郵政部門的儲蓄網點和財政部門的國債服務部購買。

五、憑證式國庫券採取單利方式計息,不計複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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