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年4月11日

大事記1958年4月11日,國務院發布《關於改進糧食管理體制的幾項規定》。 1958年4月11日,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關於物價管理許可權和有關商業管理體制的幾項規定。 1958年4月11日,國務院發出《關於地方財政的收支範圍、收入項目和分成比例改為基本上固定5年不變的通知》。

大事記

1958年4月11日,國務院發布《關於改進糧食管理體制的幾項規定》。

1958年4月11日,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關於物價管理許可權和有關商業管理體制的幾項規定。規定說:為了使商業工作和物價管理工作更加切合各地的生產實際,從而更好地為發展生產服務,必須把更多的管理許可權下放到地方。現行物價管理工作的缺點,是由中央統一定價的商品過多,因而不利於某些工農業生產的發展。

1958年4月11日,國務院發出《關於地方財政的收支範圍、收入項目和分成比例改為基本上固定5年不變的通知》。

1958年4月11日,《人民日報》報導:不停電檢修電力線路的新方法已經在鞍山試驗成功。這是中國電力工業中一項重大的技術改革。

1958年4月11日,毛澤東主席指示,要好好推廣沼氣;1959年又提出要大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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