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農業法

1956年農業法,美國1956年5月28日頒布。這是一個包括價格支持、生產控制、剩餘農產品處理等內容的一攬子農業法。它的第一章是“土壤銀行”計畫。土壤銀行計畫的目的是通過短期和長期退耕一部分土地減少過剩農產品的生產,以保護和增加農業收入,保護全國的土壤、水、森林和野生動物資源免遭浪費和破壞,等等。該計畫包括兩個部分:一是耕地面積儲備計畫,允許6種主要農產品的生產者短期停耕土地的計畫;一是土壤保護儲備計畫,農場主把一部分土地長期(不超過10年)退出耕種,用於植樹保護土壤的目的,而每年從政府那裡取得補貼。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