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1年威斯敏斯特法案

愛爾蘭自由邦於1936年單方面改為愛爾蘭共和國,1939年單方面退出大英國協。 1949年,英國國會通過《1949年愛爾蘭法》(Irelan 1949),宣布承認愛爾蘭完全獨立,但拒絕歸還北愛爾蘭六郡。

威斯敏斯特法案是英國國會在1931年通過的法案,此法案中訂明:
以下殖民地為自治領:
加拿大
紐芬蘭(後於1949年加入加拿大)
澳大利亞
紐西蘭
南非
愛爾蘭自由邦
英國國會及英國政府從此不能再干涉自治領內部事務。
英國皇室仍然保留其他自治領的國家元首地位,但須以“自治領國王/女王”自稱。
但法例也訂明,自治領的主權仍屬於英皇。
愛爾蘭自由邦於1936年單方面改為愛爾蘭共和國,1939年單方面退出大英國協。1949年,英國國會通過《1949年愛爾蘭法》(IrelandActof1949),宣布承認愛爾蘭完全獨立,但拒絕歸還北愛爾蘭六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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