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經過
經初步查證,犯罪嫌疑人李鵬飛於2018年12月16日下午3時許,將被害人劉某某在呼和浩特市金川西側水廠辦公室內持刀殺害後,從被害人劉某某身上搜走其家門鑰匙,即開車返回被害人位於呼和浩特市新城區呼鐵佳園住處,將被害人劉某某妻子張某某持刀殺害。12月17日凌晨7時左右,犯罪嫌疑人李鵬飛駕車至被害人潘某某住所,在呼和浩特市玉泉區天驕花園小區電梯內,將被害人潘某某妻子肖某某、女兒潘某某持刀殺害,後從被害人肖某某身上搜走其家門鑰匙,返回被害人肖某某家中,將被害人潘某某在家中持刀殺害,後駕車逃離現場。
案件傷亡
截至2018年12月17日20時,有5人被殺害。
案件處置
迅速抓捕
2018年12月17日下午15時30分左右,警方將兇殺案嫌疑人李鵬飛抓獲,19時,警方帶其指認作案現場,後在審訊時,嫌疑人供述自己殺死了5人,案件仍在進一步調查中。
官方回應
呼和浩特市新城區公安分局刑警五中隊稱,2018年12月17日一早,呼鐵佳園C區28號樓確實有一名六旬女子被發現死於家中。警方進入被害者家中時屋門還處於上鎖狀態。其丈夫在金川開發區被害。這兩名死者遇害一案與天驕花園小區命案屬同一案件。警方初步了解得知,嫌疑人因為開辦水廠與被害人存在矛盾糾紛,但仍需進一步調查。
案件審理
介入偵查
2018年12月17日,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玉泉區公安分局破獲一起故意殺人案,呼市檢察院迅速啟動提前介入機制,監督、引導偵查取證,檢察長、分管檢察長指派偵查監督處處長、員額檢察官,會同玉泉區檢察院介入該案,詳細研究制定偵查預案,分析案情,提出及時固定、提取證據等建議,進一步引導公安機關規範取證、嚴格執法。當前該案正在偵查取證中,呼和浩特市人民檢察院將進一步加強跟蹤監督。
批准逮捕
2018年12月23日,呼和浩特市玉泉區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對犯罪嫌疑人李鵬飛批准逮捕。
經審查查明,犯罪嫌疑人李鵬飛同被害人劉某某、潘某甲於2016年合夥開辦水廠,因經濟糾紛心生不滿,遂對兩名被害人產生殺意。李鵬飛通過網路購買刀具等作案物品,並隨身攜帶,等候時機。
2018年12月16日14時許,李鵬飛來到三人合夥的水廠,同劉某某發生口角,遂持刀將其殺害,並從劉某某的身上拿走其家門鑰匙等,開車前往劉某某位於呼和浩特市新城區呼鐵佳園的家中。同日20時許,李鵬飛用鑰匙進入劉某某家中,將劉某某妻子張某某強行帶到衛生間殺害。之後駕車逃離,藏匿於某洗浴中心。
2018年12月17日5時許,犯罪嫌疑人李鵬飛駕車前往呼和浩特市玉泉區天驕花園小區,進入樓道內等候。7時許,李鵬飛進入電梯內,持刀將潘某甲的妻子肖某某、女兒潘某乙殺害,並從被害人肖某某的身上拿走潘某甲的家門鑰匙等,用鑰匙進入潘某甲家中,將還在睡覺的潘某甲殺害。之後將房門鎖上駕車逃離現場。
2018年12月17日,呼和浩特市公安局玉泉區分局立案偵查,並將犯罪嫌疑人李鵬飛抓獲。呼和浩特市檢察院、玉泉區檢察院領導高度重視,第一時間派員提前介入案件,引導偵查。
2018年12月21日,呼和浩特市公安局玉泉區分局向玉泉區人民檢察院提請批准逮捕李鵬飛。玉泉區檢察院充分發揮批捕職能,加班加點,從重從快,僅用兩天時間,隨後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對犯罪嫌疑人李鵬飛作出批准逮捕決定,並提出了繼續偵查取證意見。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審查起訴
2019年2月,由呼和浩特市公安局玉泉區分局偵查終結的“12.17”特大故意殺人案,經呼和浩特市玉泉區人民檢察院向呼和浩特市人民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呼和浩特市人民檢察院受理案件後,高度重視,第一時間成立由寶音德力格爾檢察長為主辦檢察官,刑檢一部負責人為檢察官,以及檢察官助理、書記員組成的辦案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2019年2月25日,呼和浩特市人民檢察院向“12.17”特大故意殺人案犯罪嫌疑人李鵬飛送達了權利義務告知書。案件正在審查起訴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