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經過
2016年11月11日凌晨三點半,她在麗江寧蒗一燒烤店就餐時,遭多名男子辱罵暴打,被用碎酒瓶劃臉且被錄視頻,男子離開時搶走女子錢包等財物。女子隨後在麗江住院,期間有名為和元松的人去投案,但並未給受害者道歉或者去醫院探望。2016年11月11日,女子稱接到自稱民警的電話,但“民警”對搶劫的事“閉口不提”,並要求刪微博。
事件傷亡
該事件導致1人面部受傷、錢包丟失。
2017年2月21日,被毆打毀容女子的傷情鑑定結果已經出具。麗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給出的鑑定通知書中稱,公安機關聘請有關人員對被害人的人體損傷程度進行了傷情鑑定,鑑定意見是輕傷二級。
被毆打毀容女子的鼻骨是粉碎性骨折,之前在麗江做過一次縫合手術,主要是針對臉部毀容的傷口,包括眼睛、鼻子、鼻翼、嘴巴、下巴,全部縫了針,當時做了縫合和消腫。回到廣州後,又做了鼻骨復位手術。在鼻骨復位手術的同時,我也做了鼻翼矯正術,因為當時整個鼻子是歪的,麗江醫院縫的時候,縫成了一個朝天鼻子。2017年3月下旬還要做許多項目,包括鼻中隔矯正、鼻竇囊腫切除、鼻竇開放術,總共有4個手術。
事件處置
2017年2月9日,麗江市公安局稱,女遊客(@琳噠是我)被打傷一案,6名涉嫌尋釁滋事罪嫌疑人已被批准逮捕。
事實上,早在@琳噠是我發布微博次日,麗江市公安局就曾做出解釋,當地政法委已成立聯合調查組,6名嫌疑人已被警方控制;另外,根據《人體損傷程度鑑定標準》4.2.2條,以容貌損害或者組織器官功能障礙為主要鑑定依據的,在損傷90日後鑑定。
2017年3月9日,麗江市古城區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了麗江市古城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和榮松、杜澄、曹二車龍補、吳原華、趙智、和凌波涉嫌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一案。
2017年3月30日,麗江被打女遊客@琳噠是我再次發聲,表示已經聘請律師與麗江古城法院對接,取得卷宗,目前處於閱卷和整理的過程,閱卷完成後如果發現存在問題,會向法院提出,另外還會在開庭前提交一個刑事附帶民事的訴狀。
2017年3月31日,“麗江被被打毀容案”受害人琳達發文稱涉嫌傷害自己的嫌疑人和某松因為有刑事案件在身(拿刀砍人),此前被警方刑事拘留,但隨後被取保候審,在取保候審期間仍舊持凶傷人,其手段極其殘暴,再次犯下刑事案件。
2017年4月19日,麗江市古城區人民法院宣布:本院已收到被害人董某某的刑事附帶民事訴狀,經審查符合受理條件,予以立案。
2017年5月5日,“女子在麗江被打毀容”一案在麗江市召開了庭前會議。本案中的受害人琳噠表明了態度,“在案子辦理是公平公正的基礎上,對方在達到我合理的要求情況下,考慮庭下和解。”關於本案的具體開庭日期,目前還沒有明確定下來。
2017年7月,“女遊客在麗江被打”事件又有了新的進展,麗江市古城區人民法院受理的被告人和某某涉嫌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被告人杜某、曹某、吳某某、趙某、和某某涉嫌尋釁滋事罪一案,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董某某與六被告人自行達成和解協定,並已實際履行為由,於7月5日申請撤訴。
2017年7月14日上午9點,雲南麗江“女遊客遭毆打”案,在麗江市古城區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被打的董女士由律師代為出庭。被告人和某被控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被告人杜某、吳某、趙某等5人被控尋釁滋事罪。
2017年8月17日上午,麗江市古城區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和榮松犯尋釁滋事罪、故意傷害罪,被告人杜澄、曹二車龍補、吳原華、趙智、和凌波犯尋釁滋事罪一案公開宣判。被告人和榮松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三年零六個月;被告人杜澄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被告人曹二車龍補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被告人吳原華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被告人趙智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被告人和凌波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事件影響
2017年2月10日,麗江召開《提高旅遊服務質量提升旅遊發展水平工作推進會》,會議現場還播放了幾起景區打人、欺詐消費者的警示教育片。其中,網友@琳噠是我被打傷毀容事件也在其列。市委書記羅傑講活中說,網上遊客被打事件,給麗江旅遊造成極不好聲譽。 麗江再次被國家旅遊局警告。
社會評論
西南林業大學生態旅遊學院副院長成海針對春節期間的打人風波發表看法,通過事件也不難發現,麗江警方應對輿情還存在經驗不足,介入、處置不及時,處置方式欠妥。資訊時代,不能指望靠捂住負面新聞而減少傳播,公開公正依法處置,是法治社會的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