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1北京喜隆多購物廣場大火

10·11北京喜隆多購物廣場大火

2013年10月11日凌晨2時59分,位於石景山區蘋果園南路的喜隆多商場開始著火,大火整整燒了八個多小時,直到上午11時才被撲滅,過火面積約1500平米。北京市公安局指揮中心總計調派了15個消防中隊的63輛消防車、300餘名官兵會同石景山分局相關部門趕赴現場處置。由於火災發生在凌晨,大廈工作人員及商戶無人員傷亡,但兩名參與救火的消防官兵不幸犧牲。 2017年11月20日上午,北京一中院做出終審判決,確認麥當勞公司、喜隆多公司、農工商公司對火災事故分別承擔45%、45%和10%的賠償責任。

事件起因

2013年10月11日凌晨2時許,麥當勞楊莊餐廳甜品操作間內一電動腳踏車蓄電池在充電過程中發生電氣故障,導致喜隆多購物中心發生火災。

救援經過

火災救援現場照片 火災救援現場照片

火災發生後,北京市委副書記、市長王安順,公安部副部長、北京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長傅政華,市政府秘書長李偉及公安部消防局、市公安局和石景山區等相關領導先後趕到現場,指揮滅火救援工作。公安部副部長劉金國指示,要求迅速撲滅火災,並查明原因。

2013年10月11日凌晨2時59分63輛消防車緊急出發

昨天清晨,北京消防發微博稱,昨日凌晨2時59分,119指揮中心接到報警,石景山蘋果園東口喜隆多商場發生火災。指揮中心相繼調派15箇中隊的49輛消防車趕往現場進行處置。

2013年10月11日8時大火突然向東邊蔓延

早高峰期間,由於火情影響,道路從蘋果園捷運站開始嚴重擁堵,經過喜隆多商場的公車全部甩站繞行。北京青年報記者早晨8時許趕到現場看到,喜隆多大廈西側基本已經燒成鐵架,已經看不出一樓的麥當勞,只能在西側樓體上看到被燒黑的M大字。早8時許,大火突然從西側向東蔓延,先是冒出濃煙,然後逐漸燒起了明火,明火最先從4層開始燒,並逐漸向下燒到3層和2層。在大火的炙烤下3層和2層樓板先後坍塌。

商場內很多店鋪經營服裝紡織等易燃商品。早8時許,消防官兵已經進入商場內部進行內部攻堅滅火,並在西側、東側設定力量,防止火勢向西側毗鄰住宅和東側毗鄰市場蔓延。

2013年10月11日9時內部攻堅滅火

將近9時,火情已被控制,15個消防攻堅組進入商場內部進行內攻滅火。火勢未蔓延到該商場周圍毗鄰建築。現場仍是全面封路,社會車輛和途經喜隆多商場的公車全部繞行。

2013年10月11日11時許,火被撲滅 過火面積約1500平米

11時許,大火被撲滅。據統計,指揮中心總計調派了15個消防中隊的63輛消防車、300餘名官兵進行滅火,商場過火面積約1500平米,火災原因和財產損失正在進一步調查之中。

事件傷亡

劉洪坤 劉洪坤
劉洪魁 劉洪魁

2013年10月11日17時,經確認,在火災撲救中,石景山消防支隊司令部參謀長劉洪坤(少校)、八大處中隊副中隊長劉洪魁(中尉)壯烈犧牲 。

造成損失

來自東北的張家姐妹稱,在喜隆多經營的兩家鞋子箱包的店鋪全部損毀。姐姐張琳(化名)介紹說,從2008年來到北京就在喜隆多商場做生意,從6平米多的商鋪發展到12平米,2014年又剛剛請了導購,本來指望生意從此走上正軌,不想一場大火毀掉了一切。張琳和許多商戶一起守在喜隆多外面等待,許多人的眼睛已經哭得紅腫。張琳和許多店家一樣,契約燒毀了,一些進貨憑證也沒有了。喜隆多商場工作人員稱,商場會賠付大家的損失,並約定與商戶繼續協商。商場正在統計每家商戶的損失總數,工作人員向商戶要了貨品的明細,並且留下了每個商戶的個人信息,但關於如何具體賠償損失還沒有明確說明。 火災直接財產損失估算值為人民幣1308.42萬元。

善後處理

2013年 10月11日晚,公安部副部長、北京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長傅政華,副市長戴均良連夜看望慰問了在撲救火災工作中壯烈犧牲的石景山消防支隊兩名消防員的家屬。兩名犧牲的消防員分別是石景山消防支隊參謀長劉洪坤和八大處中隊副中隊長劉洪魁,他們在11日凌晨撲救石景山區喜隆多商場火災中壯烈犧牲。

傅政華、戴均良一行先後看望慰問了劉洪坤同志的妻子石麗、劉洪魁同志的妻子門樾等家屬。傅政華滿懷深情地說,在這場突如其來的火災中,兩名同志捨生忘死,不怕犧牲,為了國家和人民的利益英勇獻身,我們不會忘記他們,黨和人民不會忘記他們。傅政華囑咐英雄的妻子及親屬們要保重身體,表示組織上一定會關心和照顧好他們的生活。傅政華要求,要全力做好各項善後撫恤工作,大力弘揚英雄事跡,用實際行動告慰英雄在天之靈。

責任認定

2014年1月22日,北京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作出關於火災事故的通報,認定北京麥當勞食品有限公司(下稱麥當勞公司)和北京市喜隆多購物中心有限公司(下稱喜隆多公司)對火災的發生承擔主要責任,北京市石景山區農工商總公司(下稱農工商公司)負有一定責任。

開庭審理

2014年10月14日上午9點半,石景山法院第一法庭內座無虛席。除了5位公訴人員和5名被告人的7位辯護律師出庭參與庭審外,旁聽席上也坐滿了人。審判長宣布開庭後,5名被告人被帶入法庭。

這5名被告人分別是北京麥當勞食品有限公司楊莊餐廳總經理李曉燕、北京麥當勞食品有限公司楊莊餐廳生產運營經理陳衍傑、北京市喜隆多購物中心有限公司辦公室主任齊新、北京市喜隆多購物中心有限公司夜值經理陶張明以及北京市喜隆多購物中心有限公司消防中控員劉波。其中,年齡最小的陳衍傑僅25歲。5名被告人均被指控犯重大責任事故罪,除劉波外,另外四人均於2014年1月份被取保候審。

2017年8月17日,石景山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判決喜隆多公司和農工商公司分別支付麥當勞公司990多萬元,161多萬元。一審宣判後,喜隆多公司和農工商公司不服,提起抗訴。

終審判決

2017年11月20日上午,北京一中院二審駁回抗訴,維持原判,即麥當勞公司、喜隆多公司、農工商公司對火災事故分別承擔45%、45%和10%的賠償責任。

關於這場大火的刑事部分已於2016年12月宣判。法院判決涉案的2名麥當勞門店負責人和3名喜隆多購物中心相關負責人犯重大責任事故罪,分別判處5人有期徒刑2年至3年6個月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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