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深圳官員吃娃娃魚事件

1.21深圳官員吃娃娃魚事件

2015年1月21日晚,深圳市公安局東深分局局長王遠平召集曾共事過的同事在東湖水庫明珠酒樓聚餐,轄區東深派出所根據王遠平的要求安排了4名巡防員到酒樓周邊巡查。深圳市公安局於事發後迅速成立工作組,在廣東省公安廳紀委和深圳市紀委的督導下進行了全面調查,並對相關人員依法依規作出處理。

事件背景

2015年2月16日,深圳市公安局官方微博訊息,就《南方都市報》關於“深圳市公安局一退休幹部組織多名官員赴宴吃娃娃魚”報導的相關情況,深圳市公安局於事發後迅速成立工作組,在廣東省公安廳紀委和深圳市紀委的督導下進行了全面調查,並對相關人員依法依規作出處理。

深圳市公安局情況通報稱,感謝廣大媒體和民眾的監督,對此事給社會帶來的影響表示歉意。深圳市公安局將舉一反三,正風肅紀,進一步加強警隊作風能力建設,不斷提升執法水平,為平安深圳建設繼續努力。

事件經過

2015年1月21日晚,深圳市公安局東深分局局長王遠平召集曾共事過的同事在東湖水庫明珠酒樓聚餐,參加人員共19人(其中14人為公安局在職或退休人員、5人為臨時幫助開車的人員),分坐V888、V999兩個包房。聚餐期間,轄區東深派出所根據王遠平的要求安排了4名巡防員到酒樓周邊巡查。

《南方都市報》3名記者陳某偉、陳某才、易某軍根據報料線索於當晚20時許到該酒樓暗訪。20時50分許,聚餐人員陸續離開酒樓時,巡防員黃某茂發現記者陳某才持相機拍攝,遂上前制止,雙方拉扯中相機落地損壞,黃某茂撿起機身離開。

3人追趕不及返回現場,陳某偉口頭表明身份要求採訪聚餐人員,被質疑身份後出示了本人的名片,採訪遭到拒絕。

巡防員江某元發現易某軍用手機拍攝,上前奪下手機離開現場。隨後,陳某才撥打110報警,稱相機被搶。東深公安分局東深派出所民警接到指令後到現場處警。

事件結果

深圳市公安局發布的調查處理情況通報稱,當晚聚餐的兩個房間共消費5025元,由王遠平個人支付,未索取發票;食用的娃娃魚(學名大鯢)系酒樓從深圳某農業科技發展有限公司購入的人工飼養產品;聚餐人員分別駕乘8輛私家車或乘坐公交前往,沒有公款消費、公車私用和食用野生娃娃魚的問題。記者財物受損、被打一事,經羅湖區黃貝街道人民調解委員會主持調解,當事方已達成調解協定,由責任人進行了相關賠償。

東深公安分局局長王遠平和東深派出所所長陳川舟利用職務之便為私人聚餐安排巡防員巡查,事發後未如實配合調查,其行為已構成濫用職權、弄虛作假違紀,市公安局決定給予王遠平行政記大過處分、免去其東深公安分局局長職務,給予陳川舟行政記過處分。對未發現有違法違紀問題的另12人解除停止執行職務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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