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福建長樂火災

還有一些死裡逃生的年輕人告訴記者,“拉丁”酒吧的門是向內開的,火災發生後,在一片漆黑混亂擁堵的情況下,逃生的門怎么都打不開。 公安部消防局有關負責人說,長樂“拉丁”酒吧內狹窄的消防通道和空間給逃生造成了困難。 “這個酒吧是違法經營,沒有通過消防部門的審核驗收,就擅自違法開業。

簡介

2009年 1月31日晚11時30分左右,福建長樂市一拉丁酒吧10名左右男女青年開生日聚會,在桌面上燃放煙花,引燃天花板釀成火災。經全力撲救,火災於2月1日零點20分左右被撲滅,現場陸續救出35名人員,其中15名因窒息經現場緊急搶救和送往醫院搶救無效後陸續死亡。

悲劇

這個酒吧在裝修及消防要求上的不合格堵住了這些年輕生命的逃生路。
2009年2月1日,趕赴現場調查的公安部消防局有關負責人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火災原因已初步查明,煙花引燃了電線,電線又引燃了裝修材料。裝修材料是含有大量聚氨酯的泡沫塑膠,一旦高溫燃燒,瞬間就會產生致人死亡的毒氣,人吸入以後就喪失了活動能力,窒息死掉了。
聚氨酯全稱為聚氨基甲酸酯,用這種材料做成的泡沫塑膠具有優越的絕緣和隔音性能,但遇高溫後,一會融化滴落,二會分解產生氰化氫、一氧化碳等強毒性氣體。
還有一些死裡逃生的年輕人告訴記者,“拉丁”酒吧的門是向內開的,火災發生後,在一片漆黑混亂擁堵的情況下,逃生的門怎么都打不開。 家住長樂“拉丁”酒吧附近、曾光顧過這家酒吧的一位市民告訴記者,“拉丁”酒吧原來只是一層樓,被隔成兩層,因此天花板特別低,大概只有兩米左右。
公安部消防局有關負責人說,長樂“拉丁”酒吧內狹窄的消防通道和空間給逃生造成了困難。“這個酒吧是違法經營,沒有通過消防部門的審核驗收,就擅自違法開業。”

警示

福建警察學院教授倪小宇認為, 長樂“1·31”火災事故是典型的“小地方引發大火災”。一個註冊資金僅為10萬元、建築面積不到200平方米的酒吧,指望其在消防方面能有完善投入顯然不現實。但另一方面類似的小酒吧確實隱患重重:人員密集,燈光昏暗,行走不暢,毗鄰居民區等等。對待這樣的地方,在消防方面一定要突出事前監管,而且是重點監管。深圳舞王俱樂部和長樂“拉丁”酒吧卻都能越過消防審批擅自開業,這種現象應引起深刻反思。
對此次事故引起的酒吧是否屬於娛樂場所、未獲消防審批能否頒發營業執照等爭論,倪小宇認為,此類場所的“身份不明”,恰恰暴露出了部門之間多頭監管的混亂和監管合力的不足。這樣一個地方,這樣一個場所,到底能否開酒吧,最多允許容納多少人等,都應當嚴格審查,如今出了事故,都想方設法找理由開脫,而事前監管卻誰都不管。
根據當前體制,消防工作原則上由地方政府領導、消防部門監管、業主負責。福建省社科院研究員黎昕表示,消防工作重在落實。目前讓人擔心的是:“政府領導”重在開會,傳達檔案;“部門監管”重在一陣風似的突擊檢查;業主為了追求利潤最大化削減消防投入。這樣的後果必然是消防隱患長期存在,隱而不彰,等到事故發生才追悔莫及。
黎昕認為,消防安全工作具有較強的專業性,必須倚重消防部門的專業力量,但面對日益嚴峻的消防安全形勢和繁重的日常監管工作,街道和社區的力量同樣不可忽視。遺憾的是,目前在權責利的分配機制和實際運作中,街道和社區的監管顯得非常被動和薄弱。
專家們同時表示,屢次火災事故中出現的違規用火、逃生知識匱乏等問題也為當前的消防安全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加大消防宣傳教育力度,提高公眾消防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成為當務之急,“這種教育應當有相對嚴格的制度安排,比如納入中小學生課程等。”黎昕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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