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種植業和農村經濟發展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研究擬訂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經批准後組織實施;擬訂農業綜合開發規劃並檢查監督實施。(二)研究提出農業產業相關政策建議和意見,引導農業產業結構的合理調整、農業資源的合理配置和產品品質的改善;研究提出農產品、農業生產資料的價格及財政補貼的政策建議;組織起草種植業規定、規章草案。
(三)研究提出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意見;指導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和鄉村集體經濟組織、合作經濟組織的建設;穩定和完善黨在農村的基本經營制度和政策,指導農村集體土地承包和集體資產管理,調節農村經濟利益關係;管理農業勞動力和指導其合理轉移;指導、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耕地使用權流轉工作。
(四)擬訂農業產業化經營有關政策和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促進農業產前、產中、產後系列化服務體系建設;組織協調和實施菜籃子工程建設;研究提出農產品、農業生產資料的進出口和農業利用外資的建議;預測並發布農業生產、農產品及農業生產資料供求情況等農村經濟信息。
(五)組織農業資源區劃、生態農業和農業可持續發展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等工作;指導農用地、農業後備資源的開發利用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和管理。
(六)擬訂農業科研、教育、技術推廣及其隊伍建設的發展規劃,實施科教興農戰略;組織指導農業科研機構完成科研課題、良種良法的引進、示範和農業技術推廣項目的篩選及實施;指導優質、高產、高效農業基地建設;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工作。
(七)擬訂農業有關產業產品技術標準及技術操作規程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農業有關產業產品及綠色食品的質量監督、認證和農業植物新品種的保護工作;組織協調種子、種苗、農藥、肥料等農業投入品的質量監測、鑑定和執法監督管理;組織縣內生產及進口種子、農藥以及肥料等產品的登記工作。
(八)組織種植業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
(九)承辦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和革命老區建設管理工作。
(十)負責機關並指導直屬單位黨務、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和國有資產管理。
(十一) 承辦縣人民政府和上級農業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謝少南(局直屬機關黨委書記、局長):主持局和縣委農辦全面工作,兼管扶貧工作;鄧國平(副局長):分管新農村建設指導股工作;
王偉坤(副局長):分管農村經濟體制與經營管理股、農村財會管理與審計辦公室、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農民減負、農科所工作;
魏燕雄(副局長):分管種植業管理股、科技教育與市場經濟信息股、財務、農業技術推廣工作;
陳達強(副局長):分管水果生產辦公室、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農業行政執法大隊、農產品質量監管、安全生產工作;
楊新文(局直屬機關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分管黨群、組織、老乾、工青婦、紀檢監察、計畫生育、綜治信訪維穩工作;
張漢南(工會主席):協管種植業管理股工作(主抓農田建設);
羅玉清(副主任科員):分管辦公室,協管人事、計生、信訪、婦女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協調局機關政務工作;負責局機關綜合性報告檔案的起草、會議組織、政務信息和新聞宣傳等工作;負責局機關人事、勞動工資、財務管理和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組織擬訂農業與農村經濟發展規劃、農業可持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農村經濟體制與經營管理股(掛縣農民負擔監督管理辦公室、縣農村承包契約管理辦公室牌子)
研究提出溶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意見;完善以家庭聯產承包為主的責任制和農村雙層經濟體制工作;指導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擬訂、落實農業產業化規劃,指導農業產業化經營和農業現代化建設;指導鄉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建設、資產管理;指導農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權流轉和承包契約管理等工作;組織對農村經濟收支、農民收入與農民負擔情況的監測,管理、監督減輕農民負擔的工作;指導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建設。
(三)種植業股
研究提出種植業發展規劃和重大技術措施;指導種植業結構和布局的調整;負責種植業生產項目建設的實施和管理;組織農作物適用先進技術的試驗、示範和推廣工作;提出耕地保護、補償與改良的政策措施;指導救災備荒種子、化肥等生產資料的儲備和調撥;負責農田基本建設的規劃和組織實施。
(四)科技教育與市場經濟信息股
擬定農業科技、教育、技術推廣及隊伍建設的發展規劃;管理、指導農業科研、技術推廣和教育培訓體系工作;承辦實施科教興農戰略工作;組織重大科研和技術推廣項目的篩選、審定及指導實施;指導農業和農民教育工作,組織農民技術職稱評定;擬定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促進農業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負責農業生產資料及農產品價格等農村經濟信息;組織協調農業投入品的質量檢驗及農業有關產業產品的技術和質量標準的擬定;負責綠色食品的認證管理和農產品質量認證工作。
(五)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掛縣菜籃子工程辦公室牌子)
擬定農業綜合開發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的申報工作,按國家和省市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批准的計畫組織實施;組織指導縣和鄉鎮農業綜合開發工作和項目區工作總結交流等工作。負責制定“菜籃子”工程規劃,負責“菜籃子”工程發展基金管理使用;了解、掌握“菜籃子”工程的生產和基地建設情況;組織、督促、檢查項目的實施。
(六)農業行政執法大隊
依照有關農業法律法規,組織和實施農業行政執法工作;組織協調種子、種苗、農藥、肥料等農業投入品的質量監測、鑑定和執法監督管理;組織縣內生產及進口種子、農藥、肥料等產品的登記工作。
下屬單位
(一)農村財會管理與審計辦公室屬股級事業單位。主要職責:負責全縣農村財會人員的管理、業務培訓、輔導工作;負責全縣農村合作經濟組織財會管理、會計制度執行情況的檢查、監督工作;負責指導和實施農村集體經濟審計監督與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和監督全縣農村財務公開與民主管理工作;負責全縣農村經濟收益分配統計工作;負責指導全縣鄉村集體經濟組織建設和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全縣農村會計代理制和農村會計電算化實施推廣工作。
(二)扶貧辦(與老建辦合署辦公)
屬副科級參照公務員管理單位。主要職責:貫徹執行國家扶貧開發的方針政策;組織、指導山區、貧困地區、少數民族地區的扶貧開發和革命老區建設工作;負責扶貧基金和扶貧基金的管理、監督工作;承辦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和市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水果辦
屬副科級事業單位。主要職責:指導全縣水果生產發展規劃及結構調整工作;負責全縣水果種子、種苗質量的監控工作;負責全縣水果生產的技術培訓和推廣工作;開展水果生產技術研究、試驗、示範和學術交流工作;負責水果生產技術、市場等信息服務和統計工作;負責水果產品質量監管、品牌建設、宣傳推介和流通服務工作;開展水果產品保鮮、加工研究和技術指導工作。
(四)農科所
屬股級事業單位。主要職責:開展農業科學技術研究工作;負責農業新技術、農作物新品種的引進、試驗、示範工作;承擔上級科研部門交辦的農作物品種區試、鑑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