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概況
在廣東電網公司、惠州供電局和龍門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龍門供電局始終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踐行南網方略,以提高供電可靠率為總抓手,紮實推進創先工作,牢固樹立“對惠州供電局負責,為龍門經濟社會服務”的企業宗旨,致力於為龍門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可靠的電力供應和優質的電力服務,實現了較好的經濟和社會效益。發展歷程
龍門供電局前身為龍門縣電力公司,成立於1974年4月6日,隸屬龍門縣水電局領導管理。1986年2月26日電力公司升格為副科級企業機構,仍歸屬縣水電局管轄。1988年8月9日,水電分家,發、供電分營,撤銷電力公司,龍門供電局正式掛牌成立,屬於全民所有制企業,全部資本為國有資本,專營供電生產與經營,屬縣政府職能部門之一。1999年10月21日,龍門縣人民政府、龍門縣供電局及廣東電網公司三方簽訂了委託代管協定。龍門縣供電局從簽字之日起正式成為廣東電網公司代管單位。2002年7月全縣16個鄉鎮供電所全部由龍門縣供電局直接管理,取消了躉售供電管理體制; 2007年4月12日,龍門縣人民政府、龍門縣供電局及廣東電網公司三方簽訂接管協定,龍門縣供電局正式成為廣東電網公司的子公司,並更名為“廣東電網惠州龍門供電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1、貫徹執行上級行政辦公、公共關係、後勤管理、外事管理、信訪保衛、戰略管理、企業管理、制度管理、指標管理、組織績效管理、體制改革、社會責任、法律事務、契約管理、信息化工作等職能規劃及相關管理制度和標準。
2、負責局行政有關會議、重大活動、公務接待的組織安排工作,為局領導決策提供行政服務,協調安排局領導日常公務、政務活動,協助局領導協調和處理日常工作。負責組織開展全局辦公行政一體化管理。負責辦公成本預算管理工作。
負責局發文、督查督辦、人大議案、政協提案的辦理。負責組織制定、起草局綜合性文稿材料,負責公文、政務信息、值班管理、綜合檔案、機要保密、密碼系統、印章管理等行政事務。
3、負責公共關係、VI套用、廣告策劃等管理工作。負責局新聞宣傳、對外信息發布、輿情監控和處理的歸口管理工作。
4、負責車輛、辦公設備、土地及房屋等物業和權證的歸口管理及其固定資產的實物管理,負責車輛、辦公用品、物業、食堂、勞保服裝計畫等後勤服務工作。負責本專業範圍內的大修技改工作。負責內部治安保衛、消防管理、信訪維穩、電力設施保護、交通安全等管理工作。
5、負責外事管理工作,負責編制因公出國(境)年度計畫、因公出國(境)團組申報、護照簽證管理等工作。
6、貫徹落實南方電網公司中長期發展戰略、公司執行戰略,負責開展創先工作。負責參與實施局社會責任相關活動。負責指標管理、標桿管理工作,定期收集、上報指標,發布指標分析報告與指標監控看板,統籌對標活動。
7、負責組織績效的歸口管理,配合局的業績考核及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局組織績效考核和管理工作。負責開展本部門員工的績效考核與管理工作。
8、負責制定局體制改革方案,並總結分析實施情況,負責聯繫多經企業,開展多經企業巨觀歸口管理及統計分析工作。
9、負責管理諮詢和軟課題研究的歸口管理工作。負責局行業協會聯絡工作,負責組織實施QC日常管理工作。
10、負責為局重大經營決策和重要經濟活動提供法律支持與諮詢,負責訴訟與非訴訟案件,負責法律風險管理和法制宣傳教育。
11、負責契約歸口管理工作,負責契約合法性審查和規範化管理,負責授權委託歸口管理,負責授權委託事項合法性審查,負責局營業執照、供電營業許可證以及電力業務許可證登記。
12、負責信息化建設的歸口管理,負責局信息類項目計畫和項目管理,組織開展基礎環境設備、硬體與網路平台建設工作,推廣套用相關業務管理信息系統。負責信息安全管理、信息專業技術管理和信息網路運維服務工作,負責局信息網路基礎設施等運行維護工作,組織消除信息系統缺陷。負責信息類設備固定資產的實物管理,負責局各類信息類物資(含備品、備件、耗材)的採購、驗收和日常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實施信息類大修技改項目,負責實施信息科技創新活動。負責統籌協同各業務部門單位開展業務信息系統的需求分析、流程最佳化、套用推廣和實用化工作。
13、負責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人力資源部
1、貫徹執行上級幹部人事、人力資源管理等職能規劃及相關管理制度和標準。
2、負責協助上級單位開展領導班子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許可權範圍內幹部人員的考察培養、調整配備、選拔任用及考核評價工作,以及後備幹部的選拔、培養、使用與管理工作。
3、負責組織機構、崗位體系、人力資源規劃、勞動用工、人事調配及人力資源配置管理工作。負責員工招聘需求及分析工作。
4、負責薪酬管理和員工績效考核工作。
5、負責勞動保護、社會保險、員工福利、住房公積金、住房貨幣補貼和企業年金等管理工作。
6、負責教育培訓及人力資源開發工作,組織開展人才評價、職稱評審和技能鑑定等申報工作。
7、負責人事檔案歸口管理工作,負責局管理的幹部員工人事檔案管理工作。
8、配合上級單位人才管理工作,配合上級組織開展本單位的助理技術專家選聘及管理工作。
9、負責局人力資源報表和統計分析管理等工作。
10、負責局管理的領導幹部日常調動工作,負責本單位領導班子成員個人重大事項和因私出國(境)的上報工作。
11、負責開展本部門員工的績效考核與管理工作,配合參與局組織績效考核工作。
12、行使對所屬單位人力資源管理工作的檢查、指導、監督、協調職能。
13、負責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財務部
1、貫徹執行上級財務、會計管理等職能規劃及相關管理制度和標準。
2、負責全面預算統籌管理工作,組織編制年度預算方案,開展預算執行、監控分析和考核工作,組織制定資金計畫,編報月度現金流量預算,細化分解成本指標,制定並落實預算管控措施。
3、負責資金集中管理和運作工作,負責與行銷部門對賬,協助市局支付小水電上網電費。
4、負責會計核算工作,編制年、季、月度各類財務會計報表,負責年度財務決算工作。
5、負責財務分析和成本管理工作,組織開展財務分析和經濟活動分析。
6、負責資產和產權管理工作,負責捐贈及日常財產保險等財務管理。
7、負責工程財務管理工作,負責局級資本性投資的經濟評價,參與工程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年度預算編制、概預算審查,參與各類經濟事項的招、投標管理和契約審查工作。
8、負責組織分析區域內的電價執行情況,辦理購入電量電費結算,配合內外部電價檢查、電價政策的宣傳和解釋等工作。
9、負責稅務管理工作,執行國家各項稅收政策,開展納稅申報和清算工作,負責稅收自查和迎檢工作,發票管理工作。
10、負責開展本部門員工的績效考核與管理工作,配合參與局組織績效考核工作。
11、行使對所屬單位財務管理工作的檢查、指導、監督、協調職能。
12、負責會計檔案歸口管理工作。
13、負責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計畫建設部
1、貫徹執行上級資本性規劃、電網發展規劃、電網投資計畫、綜合統計與計畫、項目前期、節能減排、基本建設等職能規劃及相關管理制度和標準。
2、協助市局組織編制區域電網(含主網、配網及二次系統)五年發展規劃、年度滾動規劃和各項專項規劃。
3、協助市局審查轄區內35千伏及以下大用戶電源項目接入系統設計方案審批及併網管理。協助市局審查區域內輸變電項目前期工作,組織開展電網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編制、審查及上報核准工作。負責組織開展配網項目的可行性研究編制、評審等前期工作。
4、負責投資計畫、綜合計畫、綜合統計的歸口管理,編制上報資本性項目的投資計畫和前期費用計畫,開展投資計畫實施及投資統計等工作,組織編制局年度綜合計畫,負責編制上報局各項綜合統計數據。
5、協助市局審查組織開展重要項目經濟評價和後評價工作,對項目後評價成果進行套用。
6、負責小型基建前期工作的歸口管理,組織編制局小型基建規劃、小型基建前期工作計畫。
7、負責節能減排及線損管理工作的歸口管理,執行上級節能減排工作規劃及實施計畫,組織開展節能減排工作。
8、負責開展本部門員工的績效考核與管理工作,配合參與局組織績效考核工作。
9、協助市局對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建設的管理。負責局基建工程的全過程建設管理工作,負責基建工程的綜合統計和評價管理,負責承建商的資信管理,負責基建工程的環境保護及水土保持驗收管理。負責局重點工程管理,制定計畫並組織實施。
10、負責基建工程的設計、施工、監理管理,負責局基建工程的技術管理,組織實施新技術、新設計、新工藝、新材料的推廣套用和局各類示範工程建設。
11、負責執行上級農網建設與改造工程項目定額標準、設計標準、質量標準等基建標準體系。
12、行使對所屬單位基本建設工作的檢查、指導、監督、協調職能。
13、負責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市場行銷部
1、貫徹執行上級電力行銷、客戶服務、市場開發、農電管理等職能規劃及相關管理制度和標準。
2、負責有序用電歸口管理工作,根據上級單位下達的計畫和區域內電力電量平衡情況,制定有序用電方案,並組織實施。
3、配合市局做好區域內電廠的併網購電管理和電量銷售管理。
4、負責管理線損的管理工作,配合制定管理線損工作年度計畫,組織實施並開展統計分析。
5、負責業擴報裝、業務變更和供用電契約管理,負責業擴配套項目和客戶業擴資產接管的歸口管理。
6、負責電價政策執行,以及抄表、電費核算及電費回收管理工作。
7、負責需求側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客戶節能服務工作,負責局新能源技術等推廣套用工作。
8、負責客戶服務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優質服務工作,參與行風建設工作,開展客戶服務體系建設和滿意度持續提升工作,歸口管理客戶服務中心,做好客戶保供電工作。
9、負責客戶停電時間管理,組織落實客戶停電時間數據統計及網、省級達標工作。
10、負責電能計量及計量自動化管理工作,負責電能計量數據歸口管理。
11、負責行銷稽查、用電檢查及行銷內控管理工作,負責行銷類業務安全管理工作。
12、負責農電工作的歸口管理,組織開展農電體制改革、縣級供電企業和農電標準化管理、基礎管理達標、農電綜合統計等工作,統籌協調農電專業化管理工作。行使對所屬單位市場行銷和農電管理工作的檢查、指導、監督、協調職能。
13、負責編制審核局行銷類大修技改項目計畫,組織開展行銷類技改工程項目管理,負責行銷類設備固定資產實物管理。
14、負責開展本部門員工的績效考核與管理工作,配合參與局組織績效考核工作。
15、負責營配一體化的歸口管理工作。
16、負責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生產技術部
1、貫徹執行上級生產管理、科技創新等職能規劃及相關管理制度和標準。
2、負責生產技術的歸口管理工作,負責輸電、變電、配電、試驗等專業技術管理,組織研究生產運行中的重大技術問題。
3、負責輸電、變電、配電一次設備的運維管理、技術監督和運行評價工作;組織制定一次設備年度檢修、試驗計畫。
4、負責生產技術指標和生產計畫管理工作,組織落實上級單位下達的年度生產技術指標計畫,制定局生產技術指標計畫,編制局電力生產年度、季度和月度工作計畫,開展生產技術指標考核、統計分析及整改工作。
5、負責生產類修理和技改項目管理工作,編制局技術改造規劃和年度計畫,編制修理項目庫和年度計畫,負責局修理和技改工程招投標管理,組織開展修理和技術改造工作。
6、負責科技創新管理工作,編制局科技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申報局科技項目計畫,統籌安排科技項目的實施、成果驗收和推廣套用,負責對套用於110kV及以下電壓等級非樞紐或重要變電站、線路的新技術新設備項目進行審查,組織開展新技術、新設備入網試運行,以及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的推廣套用。
7、負責生產運行和電網設備安全管理,貫徹落實上級單位制定的輸電、變電、配電專業反事故技術措施,參與公司人身、電網、設備事故、障礙的調查分析。
8、負責供電可靠性、電能質量、無功電壓的歸口管理工作,負責防範地震、洪水、風、雨等自然災害及有關生產應急管理和配合做好客戶保供電工作。
9、負責配網自動化專業管理,負責配網自動化終端的運行維護管理工作。
10、負責生產設備固定資產實物管理,以及生產運行綜合統計工作。
11、負責開展本部門員工的績效考核與管理工作,配合參與局組織績效考核工作。
12、行使對所屬單位生產技術工作的檢查、指導、監督、協調職能。
13、負責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七)安全監察部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管理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以及上級相關管理制度和標準。
2、負責落實上級下達的安全生產責任制目標和考核指標,組織制定並下達局年度安全生產目標和考核指標,並進行考核。
3、負責生產、基建、農電、行銷等安全監察歸口管理,負責局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建立健全並落實全局安全生產責任制,監督全局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制度。
4、負責安全生產風險管理體系建設、運轉和審核管理,負責局安全生產風險的監督工作,組織監督電網風險、設備風險和作業風險控制措施的落實和執行。
5、負責應急工作的歸口管理,指導、協調、監督所屬單位開展應急演練、應急預警、應急回響、應急處置等工作,組織制定綜合應急預案和人身預案,負責應急指揮平台建設和管理,統計、上報和發布安全生產應急信息。
6、負責職責範圍內安全生產事故或事件的調查和處理工作,配合上級單位開展事故調查工作,組織開展事故統計、分析及上報工作,並提出處理與整改意見。
7、負責歸口管理“安措”編制、審核及監督實施,編制安全防護用品年度預算,並監督實施。
8、負責監督電力安全工器具的管理和使用,負責電力安全工器具購置計畫的專業管理,編制年度預算。監督購置計畫實施。
9、負責安全信息管理,編制安全生產簡報、快報和通報,匯總發布全局安全信息。
10、負責制定月度安全督查計畫,監督計畫的實施。
11、負責開展本部門員工的績效考核與管理工作,配合參與局組織績效考核工作。
12、行使對所屬單位安全監察工作的檢查、指導、監督、協調職能。
13、負責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八)監察審計部(與紀委辦公室合署)
1、貫徹執行上級紀檢監察、審計、風險及內控監督等職能規劃及相關管理制度和標準。
2、負責指導、監督、檢查本單位領導班子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情況,局重大決策部署貫徹執行情況,以及“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執行情況。
3、負責黨風建設和反腐倡廉工作,制定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目標和懲防體系工作目標,監督、檢查、考核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及幹部員工廉潔從業落實情況,組織開展廉潔從業宣傳教育和廉潔文化建設工作。
4、負責民眾來信來訪、檢舉、控告和申訴受理、查處工作,按要求辦理上級和地方執紀執法部門轉辦及領導交辦的信訪件,監督檢查局本部各部門及所屬單位黨員幹部遵守黨紀政紀情況,負責局管理幹部和監察對象違紀問題的初查和違紀案件的查處,以及局自辦案件的處理工作。
5、負責效能監察和專項治理工作,提出監察建議,並督促落實,受理各類行風投訴和舉報,對重大行風事件進行查處,負責局糾風工作。
6、負責對局建設和經營管理中的重要事項和經濟活動進行審計監督,根據局經營管理需要,組織開展審計調查工作。
7、負責對工程項目、財務預算、財務收支、資產管理、行銷業務及其他重要問題進行專項審計。
8、負責內部審計監督,建立內部控制監督評價體系,開展風險管理審計評價工作,對經營活動和內部控制進行監督檢查和評價。
9、負責組織協調外部審計和上級審計的迎審配合工作。
10、負責開展本部門員工的績效考核與管理工作,配合參與局組織績效考核工作。
11、負責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九)黨群工作部(與工會合署)
1、貫徹執行上級黨建、企業文化與工會工作等職能規劃及相關管理制度和標準。
2、負責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制定黨建工作責任目標,組織開展局黨、團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和作風建設工作,協調指導所屬單位黨建工作。
3、負責局黨委中心組理論學習的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局領導幹部民主生活會工作。
4、負責局黨委、團委日常管理工作,負責黨員、團員青年的管理和教育工作。組織開展局屬黨、團組織的換屆、改選工作。
5、負責精神文明建設、企業文化建設和職工思想政治工作,組織協調宣傳工作。
6、負責班組文化建設、扶貧工作、統戰、僑務及優撫工作的歸口管理。
7、負責職工代表大會的日常工作,檢查、督促職工代表大會決議的執行。負責局工會委員會日常工作。負責組織和教育職工依法行使民主權利,履行民主監督,參與所屬單位領導班子換屆考核工作,負責職工代表大會民主評議企業領導幹部工作,負責廠務公開工作。
8、負責組織開展勞動競賽、民眾性合理化建議、技術協作活動及民眾性文娛體育活動。
9、負責組織開展局創先爭優及評先工作、先進生產(工作)者和勞動模範評選、表彰、培養和管理工作。
10、負責通過平等協商、集體契約和勞動爭議調解等制度,協調勞動關係,參與制定薪酬福利、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勞動紀律等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決策和改革方案,維護職工合法權益,聽取和反映職工意見和要求,關心職工生活,幫助職工解決實際困難。
11、負責女職工特殊保護及計畫生育管理工作。
12、負責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
13、負責員工愛國主義、團隊精神和社會主義教育工作。負責開展本部門員工的績效考核與管理工作,配合參與局組織績效考核工作。
14、行使對所屬單位工會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的檢查、指導、監督、協調職能。
15、負責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級機構
(一)輸變電管理所1、貫徹執行上級輸變電業務相關管理制度和標準,執行局職能部門下達的計畫和任務。
2、負責所轄範圍內輸、變電設備等設施的運行維護、缺陷處理和檢修工作。
3、負責所轄範圍內輸、變電設備的管理,定期分析設備運行情況,參與職責範圍內新建、擴建、改造工程的設計審查及新設備的投產驗收。
4、負責組織實施輸、變電設備、設施的大修、技改及重大事故處理工作,編制相關施工方案(含組織措施、技術措施及安全措施),負責因市政建設等由用戶投資建設線路的遷改工程管理工作,負責實施輸、變電運行維護科技創新活動。
5、負責組織開展輸、變電帶電作業工作。
6、負責輸、變電業務安全管理和技術管理,提出反事故技術和安全勞動保護計畫建議,並組織開展工作,負責建立局所轄輸、變電設備技術檔案和台帳,負責所轄輸、變電設備運行可靠性管理。
7、負責變電站設備的運行、監控、巡視、檢查、表計記錄、倒閘操作、運行分析及事故處理等工作。
8、負責變電站設施及場所的消防安全管理,負責變電設施及場所消防安全設備及場所設施的運行維護。
9、負責本單位員工的教育培訓、績效考核和管理,組織本單位員工開展合理化建議和勞動競賽,負責本單位員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配合參與局組織績效考核工作。
10、負責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電力調度控制中心
1、貫徹執行上級系統運行、電網調度、二次系統等相關管理制度和標準。
2、負責35kV電壓等級及以下輸變電設備併網、電源併網、大用戶併網的系統運行的歸口管理,負責區域電網調度和集中監控。
3、負責區域電網系統運行計畫管理,組織制定系統運行計畫;負責節能發電調度管理,組織研究系統經濟運行的有關措施,開展系統運行方式研究,編制電網運行方式並安排檢修計畫,統計分析電網運行數據。
4、負責電網系統運行安全風險管理,開展系統運行風險評估,制定落實風險預控措施,負責系統運行穩定管理,制定區域電網安全穩定的系統運行措施。
5、負責區域電網發供電的電力電量平衡管理、電網經濟運行、電網用電負荷預測、無功電壓管理等。
6、配合上級組織的二次專業新技術、新設備、新工藝、新材料的入網測試和套用,參與基建工程項目繼電保護設備的投產方案,參與開展基建、改造工程的二次圖紙審查及保護設備驗收。
7、配合上級組織的二次系統技改、大修和電網運行系統科技項目的審查。
8、負責配網調度專業的歸口管理,組織開展配網調度緊急缺陷處理和事故搶修。
9、負責區域內通信資源、通信網路管理及通信設備的運行維護管理。
10、負責本單位員工的教育培訓、績效考核和管理,組織本單位員工開展合理化建議和勞動競賽,負責本單位員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配合參與局組織績效考核工作。
11、負責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物流服務中心
1、貫徹執行上級物資管理等職能規劃及相關管理制度和標準。
2、負責局物資預測和需求計畫管理工作,組織開展物資需求計畫匯總、審核上報工作,跟蹤計畫執行情況,並統計分析。
3、負責物資的催交催運、到貨驗收、清點移交和配送。
4、負責物資契約和履約管理,定期對供應商契約履約情況進行統計分析,並上報本單位範圍內供應商履約情況。
5、配合上級物資管理部門做好物資品質控制和監造管理,組織開展採購物資的驗收、抽檢物資的上報、質量跟蹤、事故統計、品質評價等工作。
6、負責倉儲管理、配送、閒置物資和報廢物資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備品備件和應急物資的儲備與實物管理。
7、負責物資統計工作,了解和掌握市場信息與反饋意見,負責實施物流管理科技創新活動。
8、行使對局所屬單位物資工作的檢查、指導、監督、協調職能。
9、負責本單位員工的教育培訓、績效考核和管理,組織本單位員工開展合理化建議和勞動競賽,負責本單位員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配合參與局組織績效考核工作。
10、負責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供電所
1、貫徹執行上級相關業務領域職能規劃及相關管理制度和標準,執行局職能部門下達的計畫和任務。
2、負責區域內10千伏及以下配電線路和設備運行、維護、檢修及供電搶修工作。
3、負責提出區域內配網規劃設計建議,配合實施10千伏及以下配網建設與改造工作。
4、負責區域內配電運行檢修及營業管理;負責實施配電營業科技創新活動。
5、負責區域內低壓業擴報裝管理工作,配合縣局做好區域內10千伏及以上高壓客戶的業擴報裝相關工作,審批低壓業擴報裝和供用電契約,負責區域內用電抄核收和用電檢查工作,負責區域內安全用電管理、用電需求側管理、線損管理、可靠性管理、電壓質量監測和管理、負荷管理等工作。
6、配合上級部門對區域內電能計量裝置及其自動採集裝置、輔助設備的安裝維護、更換改造工作,配合區域內併網電廠的抄表、管理等工作。
7、負責本單位員工的教育培訓、績效考核和管理,組織本單位員工開展合理化建議和勞動競賽,負責本單位員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配合參與局組織績效考核工作。
8、負責本部門的報賬工作。
9、負責局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