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璽獎
1999年2月,四位來自香港、台灣、香港、新加坡的著名華人創意人,在香港做了一件對於華文廣告界可能有深遠影響的事——創辦了龍璽全球華文廣告獎——一個完全由華裔創意人做當家的國際性獎項,一個跨越中國大陸、香港、台灣、新加坡、馬來西亞和北美各地華文廣告市場的創意獎。他們是林俊明——龍吟榜創辦人;孫大偉——前台灣奧美廣告執行創意總監,現任泛太國際公司執行顧問;莫康孫——紐約廣告節常任理事,麥肯光明廣告公司總經理;蘇秋平——新加坡三人行廣告創辦人,現任上海盛世長城廣告公司總經理。
首屆龍璽獎收集到來自各華文廣告市場的1168件作品,分類評出大獎1件,金獎15件,銀獎31件,銅獎76件,優異獎117件。發起人之一的林俊明說:“把十三位各負盛名的創意人共冶一爐,評審作品,絕對不是一份優差。三天的評審會是在慎重、坦誠和互動下進行的。一件作品,不但要經得起數輪篩選,最後更必須獲得三分之二評審的認許,才能得到金獎,所以,在龍璽獲獎的作品,決非偶然
《龍璽》發起人,根據以往參與國際廣告大賽的豐富評審經驗,再綜合全體評審委員的意見,擬訂成以下的評審方法及規則。
評獎階段
參賽作品將按其參賽類別,由評審團分三階段進行評選。
第一階段:
評審在不討論情況下,各自給每件作品打分,
O分------未能達到入圍水平,應該淘汰出局;
1 分------創意及執行水平可進入第二階段評選:
A分------迴避自己公司送出的參賽作品,不予該作品評分
統計人員按每件作品總分數除評分人數(減去迴避評審)得取平均分,只有獲得最高分數的百份之二十參賽作品,方可進入第二階段評選。
第二階段:
各評審再次詳細審核每項類別的入圍作品,如果發覺當中某些作品的水平強差人意,個別評審可提出反對,並詳述個人觀點,只要過半數評審(減去迴避評審)同意,該作品會被淘汰出局。
同時,若個別評審發覺某些作品(非自己公司作品)水平出眾,所獲分數卻未能進入第二階段,該評審可動議提升該作品入選,並詳述個人觀點,只要獲過半數評審(減去迴避評審)同意,該作品即可與其它入圍作品同時進入最後評選階段。任何評審必須迴避自己的作品,不參與討論或投票,並先表態迴避,以便得出投票人數。
最後階段:
評審按每項類別,給每一個入圍作品公開舉手投票,先從銅獎資格表決,在該類別若任何評審有作品入選,必先表態迴避,以便得出投票人數:若某評審作品經投票後未能取得獲獎資格,該評審隨即加入下一輪投票。
投票前,評審應先就該項類別入圍作品發表評價,獲過半數評審投票贊成(減去迴避評審),可獲銅獎資格;然後給每一獲銅獎作品投票,獲過半數票即成為銀獎,再從獲銀獎作品中以同樣原則選出金獎。
每項類別的獎項可以從缺,也沒有數量限制,完全按參選作品水平而產生。
若個別評審強烈不認同某作品(非自己公司作品)的投票結果,必須先取得三位不用迴避評審支持,方可經辯論後重新投票,一經投票便不能翻案。
龍璽大獎:
最後,評審團在各金獎作品中(不包括創意工藝金獎作品),先作討論然後以不記名投票,除需迴避評審外,每人必須投一票,獲過半數票金獎作品,即成為《龍璽》得主,若未有作品獲過半數票,再從獲多過一票作品中,先討論後投票,(若某評審作品經投票後未能取得獲獎資格,該評審隨即加入這一輪投票),直至產生《龍璽》得主。
若評審對上述評審方法及規則有任何建議,請在評審會舉行前至少一天或完成受後提出討論,而不能在評審中提出修改,以便評審會能在高效率中完成。
《龍璽》發起人,根據以往參與國際廣告大賽的豐富評審經驗,再綜合全體評審委員的意見,擬訂成以下的評審方法及規則。
參賽作品將按其參賽類別,由評審團分三階段進行評選。
官方網站:http://www.longxiawards.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