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福建省委辦公廳、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最佳化市縣公安機關交通管理職能配置有關事項的通知》(閩委辦[2015]8號)精神,原永定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更名為龍巖市公安局永定分局交通警察大隊,全面承擔永定城區的交通管理職能,全面履行道路交通管理的業務指導職能。農村地區仍保持現有的職能歸屬,由派出所承擔交通管理職能,涉及執法工作的,以交警大隊名義實施。
2015年5月9日上午,龍巖市公安局永定分局交通警察大隊舉行了隆重而簡樸的揭牌儀式。永定區副區長盧文階參加揭牌儀式並為交警大隊揭牌。
根據中共福建省委辦公廳、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最佳化市縣公安機關交通管理職能配置有關事項的通知》(閩委辦[2015]8號)精神,原永定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更名為龍巖市公安局永定分局交通警察大隊,全面承擔永定城區的交通管理職能,全面履行道路交通管理的業務指導職能。農村地區仍保持現有的職能歸屬,由派出所承擔交通管理職能,涉及執法工作的,以交警大隊名義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