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環境保護和水務方面的政策、法律、規定和標準;擬定全區環境保護和污染防治規劃、水務發展戰略、年度計畫及管理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和檢查監督。
二、組織編制本區環境保護和水務發展規劃、中長期計畫和年度計畫,組織制定環境功能區劃和自然保護區劃;擬定和組織全區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計畫和污染物削減計畫;組織編制水資源、防洪排澇、供水、排水、節水、水土保持、河道管理、水污染治理污水處理、中水回用、雨洪利用和海水利用等專業規劃,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轄區內陸地、水體、大氣、土壤以及海洋環境的保護;監督管理廢水、廢氣、固體廢棄物、有毒化學品、噪聲、振動、機動車排氣、電磁輻射、放射性等污染防治工作;調查處理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對環境保護和水務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協調處理區域環境、水事糾紛。
四、統籌規劃各類自然保護區,並監督重大經濟建設活動引起的生態破壞,嚴格管制水源保護區的環境;統一管理全區水資源(含地表水、地下水);制定水資源中長期供求計畫、水量分配調度方案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徵收工作;發布全區水資源公報
五、負責組織區域環境影響評價,實施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和環保“三同時”等管理制度;審查登記和控制有毒有害化學品的生產、進口和利用;負責企業升級環保指標的審查;負責組織協調執行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並實施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統籌全區宜居社區建設工作。
六、負責全區水務工程新建項目的前期工作,搶險類工程項目的維修及加固工作,水務設施的管理工作;組織編制重點水務工程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及施工圖設計;組織實施國家水務技術質量標準和水務工程的規範;組織水務工程的竣工驗收工作;按照分級管理原則,負責全區河道、水庫、湖泊、堤防、河口灘涂、滯洪區、行洪區、蓄洪區及其他水務設施的監督管理,負責水工程管理範圍內建設項目的審批工作,負責全區城市化轉地後水務國有土地的管理。
七、負責全區供水行業管理工作;監督檢查公共供水和自建設施供水單位的供水水質,組織供水企業實施行業的標準和規範;負責全區計畫用水、節約用水的管理;組織擬訂並監督實施計畫用水、節約用水的有關政策和標準。
八、負責全區排污收費工作,並對排污單位實施排污許可證制度;負責全區環境監測工作,編制環境監測季報、年報和環境質量報告書;負責全區水土保持工作,組織協調水土流失的監測和綜合防治。
九、負責組織編制並實施市政排水規劃;負責排水行業特許經營的實施和監督工作;對排水用戶實施排水許可證制度;負責排水設施、污水處理設施運營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全區污水處理費徵收、使用的管理工作;負責對各類廢水排入市政排水設施進行監管並依法查處工作。
十、組織開展環境保護和水務宣傳教育工作; 組織環保和水務系統職工的業務培訓;組織全區環境保護和水務的對外交流與合作;負責全區環境保護和水務信息化建設以及科技工作。
十一、指導各街道、下設單位的環境保護、水務工作;指導區環境科學學會、環保、水務產業協會及民間環保、水務團體的工作。
十二、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介紹
楊凱成 局長; 主持全面工作.
牟新民 副局長; 負責黨組織建設、黨風廉政建設、文秘宣傳、編制人事、綜合計畫、財務後勤、水土保持、督查督辦、卓越績效建設和水利普查等工作。分管辦公室、水土保持科、局計畫財務中心、龍口水庫管理處。
陳紅 副局長; 負責環境監測、機動車污染防治、教育培訓和學會協會等工作。分管區機動車排氣污染監督管理辦公室、區環境監測站、葵涌環保所、大鵬環保所、南澳環保所。
藍浪 副局長; 負責環保水務規劃、環保審批、治污保潔、污染減排、宜居社區和環保模範城複查迎檢等工作。分管規劃減排科、環保審批科、布吉環保所、南灣環保所、橫崗環保所。
陳潤照 副局長; 負責水資源管理(含水庫安全、運營和管理規範化建設)、供水管理、節約用水管理、清林徑引水調蓄工程征地拆遷和反恐等工作。分管水資源科、供水管理科(區節水辦)、清林徑水庫管理處。
王治仁 副局長; 負責環境監督、環境污染應急、環保水務執法、信訪維穩和安全生產等工作。分管環境監督科、區環境和水政監察大隊、區環境安全管理中心、龍崗環保所、龍城環保所、坪地環保所。
王文瑾 水辦主任; 負責排水管理、水污染治理、排水及治污設施運營管理等工作。分管排水管理科、區水污染治理辦公室。
盧秋明 調研員; 負責河道堤防管理、河道污染整治和三防等工作。分管河道堤防科、區三防辦、區河道流域管理中心、炳坑水庫管理處、徑心水庫管理處。
袁昌平 副調研員; 負責環保科技服務、信息化建設、工青婦和扶貧掛點等工作。分管局信息辦、區環保科技服務中心、平湖環保所、坂田環保所。
機構設定
辦公室、規劃減排科、規劃減排科、環境監督科、水資源科、河道堤防科、供水管理科、水土保持科、排水管理科
地理位置
地址:清林路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