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崗區財政局

機構領導

局長(區國資委主任)
肖建軍

副局長(正處):

楊俊奇

區國資委副主任(正處):

彭愛民

區國資委副主任:

楊建忠

副局長:

楊艷

局直屬機關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

蔣傑

機構概況

(一)貫徹執行國家財政稅收財務會計方面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有關制度,研究、擬訂全區財政有關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擬訂全區財政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提出全區財政年度預算草案,編制年度財政決算,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二)制定全區財政收入計畫,管理和監督各項財政收入與支出。
(三)負責管理全區預算內外資金;負責管理各種專項資金政府採購資金、基本建設投資項目資金;負責財政資金的績效檢查評價工作;負責監管財政票據業務、彩票發行工作。
(四)組織實施國庫集中支付制度,管理、監督行政事業單位銀行賬戶和非稅收入財政專戶。
(五)提出完善社會保障的財政政策建議,參與制定全區社會保障制度,組織實施對全區社會保障資金使用的財政監督和管理。
(六)負責全區非貿易非經營性用匯管理、外商投資企業財務監管及“三來一補”企業的結匯管理工作。
(七)編制部門預算,強化預算約束,建立政府公共財政預算制度,實行綜合財政管理;負責全區財政性資金撥付和調度,分析預算執行。
(八)主管全區會計事務工作,執行國家會計制度和會計準則,檢查監督會計政策和制度的執行。
(九)管理和監督各街道和區屬行政事業單位的財務活動。檢查財政稅收政策、法規和財務會計制度的執行情況,處理有關違反財經紀律的事項。
(十)依法加強稅政管理,協同轄區稅務部門管理全區各項稅收,監督檢查稅收政策、法令的執行,並對轄區稅務部門的征管工作實行必要的財政監督。
(十一)編制全區政府採購計畫,監管政府採購活動,完善政府採購制度。
(十二)根據區政府授權,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代表區政府依法履行出資人職責;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區有關國有資產管理和集體企業管理的法律、法規、政策、規章,負責制定有關國有資產、集體資產、行政事業單位固定資產和公共基礎設施產權管理的規章、制度,並指導、監督實施。
(十三)按幹部管理許可權和現行辦法,參與對區資產經營公司、區屬一級企業領導人任免的有關工作。
(十四)編制經營性國有資產收益預算、決算草案,經批准後實施;對區屬企業利潤的監繳管理進行監督;組織實施區屬國有企業績效評價工作;指導、審核區屬國有企業改制與資產重組,集體企業改革與發展方案;監管區屬國有企業改革和發展專項資金的使用;會同有關部門查處國有資產流失案件;負責區屬國有不良資產的核銷認定或審批。
(十五)負責全區國有資產、集體資產的清產核資、產權界定產權登記工作,調解處理國有資產、集體資產的產權糾紛;監管國有資產、集體資產的資產評估、產權轉讓及產權交易。
(十六)負責國有資產、集體資產統計分析工作;規範集體企業和社區股份合作公司經營制度和財務管理制度;加強股份合作公司財務審計監督和集中記賬管理;協助區紀委開展社區黨風廉政信息公開平台建設工作。
(十七)負責全區財政系統的業務培訓和財政科研以及信息宣傳工作;組織培訓國有企業、集體企業和社區股份合作公司管理人員。
(十八)指導各街道固定資產管理工作。
(十九)負責對社區配套和公共服務用房進行清理移交及監督管理。
(二十)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預算科
國庫科
綜合科
基建科
行政政法科
教科文科
社會保障科
街道財務科
財政監察科
政府採購管理科
財源建設科
預算績效評價科
國有資產管理科
集體資產管理科
固定資產管理科
統計評價科
社區公共物業管理科
城市發展科
會計科

直屬機構

區財政國庫支付中心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