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職責
齊齊哈爾市公安消防支隊是公安機關一支重要的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力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消防技術標準規範以及地方性法規,承擔著以下職責:
(一)對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二)消防產品進行監督管理;
(三)對消防違法行為進行行政處罰;
(四)消防行政許可審批;
(五)火災事故調查;
(六)對失火案、消防責任事故案件辦理。
機構領導
張健 市公安消防支隊 支隊長
趙玉寶 市公安消防支隊 政治委員
金滿江 市公安消防支隊 副支隊長
盧 建市公安消防支隊 副支隊長
張廣群 市公安消防支隊副政治委員
黃俊山 市公安消防支隊 副支隊長
徐明軍 市公安消防支隊 司令部參謀長
李艷歐市公安消防支隊 政治處主任
韓金髮市公安消防支隊 後勤處處長
袁訓峰 市公安消防支隊 防火處處長
內設機構
司令部、政治處、後勤處、防火處
直屬機構
龍沙消防大隊、鐵鋒消防大隊、建華消防大隊、富拉爾基消防大隊、昂昂溪消防大隊、梅里斯消防大隊、碾子山消防大隊、龍江消防大隊、甘南消防大隊、泰來消防大隊、克山消防大隊、克東消防大隊、依安消防大隊、拜泉消防大隊、訥河消防大隊、富裕消防大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