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立過程
2018年10月31日,南京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南京市國家公祭保障條例》,其中將國家公祭日當天全城默哀一分鐘的倡議,明確列入法規。
具體內容
舉行國家公祭儀式鳴放警報時,除了正在執行緊急任務的特種車輛、正在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以外,機動車、火車、船舶和其他人員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在主城區道路上行駛的機動車停駛鳴笛致哀一分鐘,火車、船舶同時鳴笛致哀;
(二)道路上的行人、公共場所的所有人員就地默哀一分鐘;
(三)機關、企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工作人員、在校師生就地默哀一分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