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2010年蒙古漢語教師志願者招募公告

培訓確定派出的志願者須接受國家漢辦組織的相關培訓,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培訓結束後,由國家漢辦組織統一考試,並為考試合格者頒發《漢語教師志願者資格證書》。 其他事宜志願者完成教學任務回國後,國家漢辦為其頒發《漢語教師志願者榮譽證書》,工作安排自行解決。

根據蒙古國教育文化科學部提出的需求,國家漢辦將於2010年9月向蒙古國新派75名漢語教師志願者(以下簡稱志願者),支持當地大、中國小開展漢語教學工作。受黑龍江省教育廳委託,黑龍江省漢語國際推廣教師培訓中心將負責此次志願者的招募工作,現公告如下:

選拔

1. 選拔對象
蒙語師資儲備人員、應屆畢業生、在讀研究生或在職教師。
2.選拔條件
(1)具備良好的政治和業務素質,熱愛祖國,志願從事漢語國際推廣工作,具有奉獻精神,有較強的組織紀律性和團隊協作精神,品行端正, 無犯罪記錄;
(2)身體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質和適應能力;
(3)掌握漢語、中華文化、當代中國國情和教學理論知識,具備較好的漢語教學實踐能力、外語溝通能力和跨文化交際能力,具有中華才藝專長;
(4)國語達到二級甲等以上水平,英語達到大學英語四級以上,蒙語優秀者優先;
(5)年齡在22歲至45歲之間;
(6)黑龍江省公民。
3.所需材料
(1)《黑龍江省教育廳2010年赴蒙漢語教師志願者候選人信息表》(附屬檔案1,請同時傳送電子版);
(2)候選人填寫的《漢語教師志願者報名申請表》(附屬檔案2,僅傳送電子版,檔案名稱請命名為候選人姓名);
(3)候選人填寫並經審核的《漢語教師志願者綜合情況審核表》(附屬檔案3)。
(4)候選人國語及英語、蒙語水平證明。
4.選拔考試
志願者候選人須參加我省的初試和國家漢辦統一組織的面試和心理測試。內容主要為專業知識、教學技能、跨文化交際能力、外語水平、中華才藝和心理素質等。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培訓

確定派出的志願者須接受國家漢辦組織的相關培訓,具體安排另行通知。培訓結束後,由國家漢辦組織統一考試,並為考試合格者頒發《漢語教師志願者資格證書》。持該證書者方可確定派出。

派出待遇

根據志願者待遇相關規定,國家漢辦和外方共同為志願者提供每人每月800美元生活津貼、一次性安置補貼1000美元、住宿、往返國際旅費、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和醫療保險。

其他事宜

志願者完成教學任務回國後,國家漢辦為其頒發《漢語教師志願者榮譽證書》,工作安排自行解決。
各省屬院校應屆畢業生報名可直接與本學校外事處聯繫,報名材料由各校外事處統一匯總後上報。

報名時間

2010年5月20日——5月27日
報名地點: 黑龍江省漢語國際推廣教師培訓中心辦公室(地址: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利民經濟技術開發區師大南路1號,哈師大國際處辦公室)
聯 系 人:呂友誼、矯威
諮詢電話:略(諮詢時間: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附屬檔案:

1.《黑龍江省教育廳赴蒙漢語教師志願者候選人信息表》點擊下載
2.中、英文《漢語教師志願者報名表》
中文 點擊下載
英文 點擊下載
3.《漢語教師志願者綜合情況審核表》點擊下載

報名地點及聯繫方式

黑龍江省漢語國際推廣教師培訓中心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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