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7日黑龍江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
任命:
曲巍為省林區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
蔣大勇為通北林區基層法院副院長;
王守偉、朱秀梅、張海林、李安林為通北林區基層法院審判員;
向立鵬為山河屯林區基層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楊軍為穆稜林區基層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
張麗萍為雙鴨山林區基層法院審判員;
任進為柴河林區基層法院審判員;
何慶安為牡丹江農墾法院院長;
孫福江為牡丹江農墾法院寧安人民法庭庭長;
馬勇為齊齊哈爾農墾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民事審判庭庭長;
郭永堂為齊齊哈爾農墾法院刑事審判庭庭長;
侯宜強為齊齊哈爾農墾法院行政審判庭庭長;
黃國民為齊齊哈爾農墾法院執行庭庭長;
沈永兵為齊齊哈爾農墾法院審判監督庭副庭長;
任立冬為齊齊哈爾農墾法院綠色草原人民法庭庭長;
費璇、王勇、張樹發、王連奎、李國軍、王春陽為齊齊哈爾農墾法院審判員;
郭澤利為寶泉嶺農墾法院執行庭庭長;
李彬為寶泉嶺農墾法院二九〇人民法庭副庭長;
張焱為寶泉嶺農墾法院綏濱人民法庭副庭長;
馮昌秋為寶泉嶺農墾法院江濱人民法庭副庭長;
范廣訓為寶泉嶺農墾法院普陽人民法庭副庭長;
徐巍、陳延軍為寶泉嶺農墾法院審判員;
高昆、姜麗為哈爾濱鐵路運輸法院審判員;
盧剛為牡丹江鐵路運輸法院審判員;
佟明義為佳木斯鐵路運輸法院院長;
李繼松為佳木斯鐵路運輸法院審判員;
呂樹啟、劉誠為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劉兆達為省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馬曉東為省人民檢察院農墾區分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
張翔宇為省人民檢察院哈爾濱鐵路運輸分院檢察員;
胡海群為葦河林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
曹林為柴河林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
隋春雨為雙鴨山林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
牛海林為興隆林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
李紅梅為沾河林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
吳艷梅為興隆林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
張金燕為綏陽林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
劉秀芝為林口林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
劉文晶、王振鵬為通北林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
李瑞鵬、喬凌、馮淑、李文華、趙林、姜智超為省人民檢察院林區分院檢察員;
趙晉龍為興隆林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孫鑫、王忠娜為穆稜林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羅金萍、張增麗、佟霞、周美玲、張超為鶴北林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李霞、王洪艷、聶曉艷、朱志茹、張鶴鑫、王妍、王敵為亞布力林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李超遷為綏陽林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王權為八面通林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李美凝為葦河林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劉旭春為紅興隆農墾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
王健、時吉春為齊齊哈爾農墾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楊占軍為寶泉嶺農墾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蘇丹為朗鄉林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
免去:
何慶安的牡丹江農墾法院副院長職務;
夏飛躍的牡丹江農墾法院八五五人民法庭副庭長職務;
孫麗的牡丹江農墾法院興凱湖人民法庭副庭長、審判員職務;
關敬東、姚齊勛的牡丹江農墾法院審判員職務;
武玉成的齊齊哈爾農墾法院審判監督庭庭長職務;
侯宜強的齊齊哈爾農墾法院民事審判庭庭長職務;
黃國民的齊齊哈爾農墾法院行政審判庭庭長職務;
馬勇的齊齊哈爾農墾法院執行庭副庭長職務;
楊繼志的寶泉嶺農墾法院普陽人民法庭副庭長職務;
楊占軍的寶泉嶺農墾法院新華人民法庭副庭長、審判員職務;
楊軍的穆稜林區基層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職務;
佟明義的哈爾濱鐵路運輸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李曉岩的齊齊哈爾鐵路運輸法院刑事審判庭副庭長、審判員職務;
李忠良、才長林的齊齊哈爾鐵路運輸法院審判員職務;
張國權的佳木斯鐵路運輸法院審判員職務;
馬曉東、劉曉齊、陳武、孫平、曹國臣、叢培華、蔡福興、于敏傑、陳世平的省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高國良的穆稜林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任進的柴河林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職務;
李瑞鵬的林口林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職務;
廉鳳閣的綏陽林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李恆龍的亞布力林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陳克方的亞布力林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王雷的山河屯林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職務;
吳忠誠的穆稜林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李殿宗的柴河林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於文和的紅興隆農墾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趙錄福的鐵力林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