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黑手機”,主要包括以下幾種:第一,沒有合法進口手續的手機;第二,假冒或者侵犯他人註冊商標的手機;第三,未經許可的,國家信息產業部沒有頒發許可證的非法組拼裝的手機;第四,在市場上銷售的不合格的手機;第五,盜、搶得來的手機。
“黑手機”的“黑”,就像平時人們常說的“黑戶”、“黑幫”同樣一個稱謂,即在國內沒有合法身份的手機。所有走私水貨、雜牌假冒(貼牌)和非法拼裝的手機都稱為黑手機。“黑貨”沒有入網證和3C認證,或採用假冒的入網證和3C認證。普遍存在著嚴重的質量問題,黑手機的風行,給國家稅收、正常的手機市場秩序、消費者權益都帶來了極大的傷害。
2005年11月,國家七部委(信息產業部、國家發展與改革委員會、公安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公商行政管理總局、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聯合印發《行動電話機市場秩序專項整治方案》,開始了聲勢浩大的清剿黑手機行動,其範圍包括走私、非法生產、經營冒牌、拼裝和翻新手機等。所以,廣義的黑手機包括:
1、沒有合法進口手續的手機,即走私的水貨手機;
2、未取得國家信息產業部頒發的手機生產牌照而非法生產的手機;
3、假冒偽劣,拼裝翻新的手機;
不過,一般所說的黑手機則是狹義上的,是指那些沒有合法生產牌照、沒有自主研發技術、外形仿製其它品牌且沒有正規售後服務的手機,所以諾基亞、三星、索愛、摩托羅拉等品牌的水貨手機並不屬於通常所說的黑手機範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