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曉濤

黎曉濤,曾任深圳市東深水源保護辦公室主任。 2018年8月31日,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 2018年9月13日,涉嫌受賄罪決定逮捕。

人物履歷

曾任深圳市東深水源保護辦公室主任。

人物事件

開除黨籍

2018年8月31日,深圳市紀委、羅湖區監委對深圳市東深水源保護辦公室原主任黎曉濤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監察調查。

經查,黎曉濤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調查。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和相關企業謀取利益並收受巨額財物及公司股份,涉嫌受賄犯罪。

黎曉濤身為共產黨員,理想信念缺失,違背黨的宗旨,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並涉嫌違法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深圳市紀委常委會會議審議,決定給予黎曉濤開除黨籍處分,建議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所涉款物移送有關國家機關依法處理。

決定逮捕

2018年9月13日,深圳市羅湖區監察委員會向深圳市羅湖區人民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了深圳市東深水源保護辦公室原主任黎曉濤涉嫌受賄罪,犯罪嫌疑單位深圳市博安達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犯罪嫌疑人王恆儉(深圳市博安達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涉嫌單位行賄罪系列案,羅湖區檢察院依法對上述兩案做出立案決定,以涉嫌受賄罪對黎曉濤(正處級)決定逮捕,並對王恆儉決定採取取保候審強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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