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黎川縣統計局主要職責:
(一)擬訂全縣性的統計工作規定;制定統計改革、統計現代化建設規劃和統計調查計畫;組織領導和協調各鄉(鎮、場)、各部門的統計和國民經濟核算工作;組織宣傳、貫徹統計法律法規,查處重大的統計違法案件,監督檢查統計法律法規的實施。
(二) 建立健全縣國民經濟核算體系、統計指標體系、統計調查體系和基本統計報表制度;貫徹執行國家統計標準和地方統計標準;組織實施國家、省統計局的統計體制改革方案。
(三)指導組織全縣統計工作,負責管理全縣性的統計調查項目,審查各鄉(鎮、場)、各部門的統計調查計畫、調查方案;組織指導各鄉(鎮、場)、各部門的社會經濟調查;負責全縣統計報表管理工作。
(四)在縣政府的領導下,組織完成國務院統一布置的農業、人口、經濟普查、投入產出、1%人口抽樣調查等二十多項專項調查。
(五)收集、匯總、整理、提供全縣性基本統計資料;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和科技進步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縣委、縣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諮詢建議。
(六)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縣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
發展情況統計公報,指導、協調全縣社會經濟統計信息諮詢工作。
(七)建立健全和管理全縣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資料庫體系;組織指導各鄉(鎮、場)統計部門的資料庫網路建設。
(八)管理中央和省下拔的統計事業經費;統一管理農村社會經濟調查隊工作。
(九)組織管理全縣統計幹部業務培訓和統計人員從業資格認定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管理全縣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和職務評聘、繼續教育工作;組織管理全縣統計科學研究工作
(十)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及市統計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主要負責綜合協調、管理局機關行政工作,負責政務信息的蒐集、整理、傳遞、反饋及文秘、督查工作,辦理建議、提案,負責機關檔案、保密、後勤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管理局機關的固定資產;負責局機關的財務管理,負責全縣統計法制工作。
綜合股
對全縣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長遠目標和巨觀戰略進行調查研究、分析論證,並提出巨觀調控諮詢建議;管理全縣城巨觀統計數據,定期整理、編輯、提供經濟、社會科技綜合性統計資料。負責全縣各項國民經濟核算內容的具體核算;負責全縣財政、金融、稅收業務統計工作,負責勞動工資、人口和勞動力變動調查統計工作。
工交股
組織實施工業、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業的統計調查制度,收集、整理、提供全縣工業、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業調查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工業、資產投資、建築企業、房地產業及歸口管理專業的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組織實施工業企業調查工作。
農業股
負責全縣農村經濟、社會和科技基本情況,農村商品需求量,農、林、牧、漁業生產條件,產品、產量等統計調查資料的收集、整理和上報,搞好調查分析,組織周期性的農業普查工作。負責農村各項統計工作的指導、培訓和檢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