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川縣水利局

黎川縣水利局是黎川縣人民政府組成部門,擔負著全縣水資源管理、組織,指導全縣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和保護,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縣防汛抗旱,負責縣管涉河建設項目查整和河道采砂管理,負責《中華人民共和國用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等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和監督檢查等工作職能。

黎川縣水利

基本信息

機構簡介

局現有機關工作人員29名,其中行政編制人員9名,後勤事業編制1名,事業編制18名,內設辦公室、水政水資源股、水土保持辦公室、建管股、農水股、縣防汛抗旱總指揮部辦公室。下屬單位有:龍頭寨電業發展有限公司、燎源水庫管委會。

主要職責

(一)負責《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等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和監督檢查;擬定全縣水利工作的發展規劃,組織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並監督實施。

(二)統一管理全縣水資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組織擬定全縣和跨鄉(鎮)水長期供求計畫、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徵收制度;發布水資源公報。

(三)擬定節約用水政策、編制節約用水規劃,制定有關標準,組織、指導和監督節水用水工作。

(四)按照國家資源與環境保護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擬定全縣水資源保護規劃;組織水功能區的劃分和向飲水區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監督江河湖庫的水量、水質,審定水域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的意見。

(五)組織、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協調並仲裁部門間和縣(區)間的水事糾紛。

(六)擬定水利行業的經濟調節措施;對水利資金的使用進行巨觀調節和監督管理;指導水利行業的供水、水電及多種經營工作;研究提出有關水利的價格、稅收、信貸、財務等意見。

(七)編制中型水利基建項目建議書、可行性報告及初步設計書;組織審查小型水利工程設計,組織重要水利科學研究和技術推廣;執行全省水利行業技術質量標準和水利工程的規程、規範,監督國家和部省頒發的水利行業技術質量標準和水利工程的規程、規範的實施。

(八)組織、指導全縣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和保護;負責市管涉河建設項目審查和河道采砂管理;組織、指導河道、湖泊、河口灘涂的治理和開發;組織建設和管理具有控制性的或跨縣(區)重要水利工程;組織、指導水利工程的安全監管;

(九)指導農村水利工作;組織協調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和鄉鎮供水以及農村人畜飲水工作。

(十)指導水利行業的水電管理;組織協調農村水電電氣化工作。

(十一)組織全縣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定水土保持的綜合治理規劃,指導水土流失的監測和綜合防治;行使《水土保持法》規定本級水土保持工作的職權及水土保持監督執法,歸口管理農村“四荒”資源的開發治理。

(十二)負責水利方面的科技和涉外工作,指導全縣水利隊伍建設;歸口管理全縣鄉鎮水利、水電、水保管理服務站建設。

(十三)承擔縣防汛抗旱總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市防洪抗旱工作;組織制訂市內主要河流湖泊防禦洪水預案;組織制訂全市重要水工程渡汛方案;對河流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實施防汛抗旱調度;負責全縣防汛信息工作。

(十四)承擔城市防洪職能、城市規劃區地下水資源的管理保護職能。

(十五)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物。

領導信息

塗亞安 局長

曾長青 黨委書記

劉長明 黨委副書記

王成財 副局長

吳 衛 副局長

胡 斌 主任科員

陳 軍 工會主席

王 謙 縣防汛辦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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