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1985年09月至1989年06月,在中山大學法學專業學習;
1989年06月後,為廣東省檢察院幹部;
1990年06月後,在廣東省檢察院當科員;
1991年04月後,在廣東省檢察院當科員、書記員;
1993年10月後,任廣東省檢察院辦公室副科級幹部、助理檢察員;
1996年07月後,任廣東省檢察院辦公室正科級幹部、助理檢察員;
1998年07月後,任廣東省檢察院檢察長辦公室副主任(正科級)、助理檢察員;
1999年10月後,任廣東省檢察院刑檢二處副處長、助理檢察員;
2000年03月後,任廣東省檢察院刑檢二處副處長、偵查監督處副處長、檢察員;
2003年10月後,任廣東省檢察院偵查監督處副處長、檢察員、主訴檢察官(其間:2001年3月至2003年12月參加中山大學法律碩士專業學習);
2004年03月後,任廣東省檢察院反瀆職侵權檢察處處長、檢察員;
2007年05月後,任廣東省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局長、檢察員(其間:2009年3月至7月參加省委黨校中青一班學習);
2010年01月後,任湛江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中共湛江市委政法委員會副書記;
2010年02月後,任湛江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代檢察長、黨組書記,中共湛江市委政法委員會副書記。
2010年03月起,任湛江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黨組書記,中共湛江市委政法委員會副書記 。
2015年09月起,任佛山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代理檢察長。
2016年04月起,任廣東省佛山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
任免信息
2016年8月,免去市委政法委副書記職務。
2017年1月12日,佛山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黃黎明當選佛山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2017年3月29日,廣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批准任命黃黎明為廣東省佛山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