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格執法,做公平正義的衛士。從2005年至2007年間,她審結刑事一審案件124宗233人,二審案件23宗36人,所主持的合議庭共審一審案件435宗679人,二審案件165宗214人。勇挑重擔,審理多宗全市或全省影響大的案件,快審快結大量的重大、疑難刑事一審案件。
開拓進取,做審判工作的專家。在審判工作中適用庭前證據交換制度和採用簡化審,提高訴訟效率。多年來,堅持廉潔自律,稟公辦案,切實維護人民民眾的利益。
以人為本,做人民信任的好法官。對未成年人犯罪,她通過耐心的說服幫教工作,依法減輕處罰,使未成年人早日改過自新;工作認真細緻,為當事人提供調解的機會,化解雙方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