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並組織實施,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並負責監督管理,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加強區域人才合作。
(二)負責全市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擬訂年度就業再就業專項資金使用計畫,擬訂就業援助制度,推動創業帶動就業;負責全市就業、失業、失業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工作,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全市就業形勢穩定和失業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三)統籌建立覆蓋全市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擬訂全市社會保險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統籌擬訂全市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企業年金政策和標準並組織實施;擬訂全市統一的社會保險關係轉續實施辦法;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社會保險基金和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擬訂全市社會保險基金和補充保險基金監督制度並實施監督檢查;編制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基金預算的執行,承擔參加養老保險退休人員的社會化管理工作。
(四)負責全市職業能力建設工作。統籌建立面向全體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統籌建立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制度,擬訂管理人才、專業技術人才、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技工院校和民辦培訓機構的資格許可和監督管理,完善職業資格制度,組織實施勞動預備制度。
(五)統籌擬訂全市機關、企事業單位工資收入分配、福利和離退休政策並組織實施,建立全市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擬訂企業勞動標準政策和勞動定額標準,監督檢查實施情況。
(六)負責全市行政機關公務員綜合管理工作。貫徹執行國家、省關於公務員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會同有關部門起草公務員地方配套管理制度、檔案和辦法,擬訂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管理政策和聘用制公務員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擬訂有關人員調配政策和特殊人員安置政策,牽頭擬訂市級榮譽制度和政府獎勵制度,並負責組織實施;依法辦理市人民政府提請市人大常委會審議的任免議案,辦理市人民政府批准任免的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任免手續;加強行政機關及其公務員能力建設,提高行政效能;負責全市公務員信息統計管理;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因公出國人員政審。
(七)負責全市事業單位人員綜合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事業單位綜合配套改革政策,推進全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人事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加強事業單位人員巨觀管理。
(八)負責專業技術人員隊伍建設工作。擬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政策;承辦各類專家、拔尖人才的選拔申報和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全市博士後產業基地、博士後工作站及進站(基地)博士後研究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參與全市人才巨觀管理和人才資源整體開發利用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引進海外留學和高層次急需人才。負責全市專業技術職務綜合管理和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工作,牽頭擬訂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政策、措施,負責全市專業技術資格、職(執)業資格考試工作的監督管理。
(九)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軍隊轉業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落實中央、省關於企業軍隊轉業幹部相關政策,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軍轉隨調家屬及在黃部隊隨軍家屬安置政策計畫並組織實施。
(十)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一)擬訂全市協調勞動關係的政府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勞動關係協調機制,指導用人單位訂立集體契約工作;擬訂全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制度並組織實施,依法處理市管勞動人事爭議案件;負責全市勞動保障監察工作,依法對市屬單位和有關中央、省在黃單位實施監察,組織查處重大案件,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
(十二)負責全市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對外交流與培訓有關工作。
(十三)為企業提供人事人才“直通車”服務。
(十四)負責全市“金保工程”(勞動保障信息系統)的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各縣(市)區、街道(鄉鎮)、社區(村)人力資源和勞動保障服務工作。
(十五)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李新國:市委組織部副部長、市人社局黨組書記、局長、市公務員局局長
主持局黨組和局行政的全面工作。分管市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醫療保險局、市人事考試院。
潘勝平: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主持紀檢監察工作,協助黨組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及反腐敗工作。分管監察室。
張躍進:黨組成員、副局長
負責市機關事業單位收入分配製度改革日常工作以及公務員管理、事業單位人事管理、人力資源市場管理和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福利工作。分管人力資源市場管理科、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工資福利科、公務員綜合管理辦公室;聯繫市第一技工學校。
伍曉松:黨組成員、副局長、市總工會副主席
負責市就業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制度專項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市創建全國和諧勞動關係綜合實驗區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市人民政府就業創業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以及就業創業、農民工、勞動關係和信息化建設工作。分管就業促進與失業保險科(農民工工作科、市就業促進會秘書處)、勞動關係科和市勞動就業管理局、市人才中心、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信息化建設辦公室。
柯勝安:黨組成員、副局長
牽頭負責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組主體責任和幹部人事工作;負責市隨軍家屬就業安置和社會保障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以及軍轉安置、信訪維穩、勞動保障監察、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新農村建設、招商引資工作。分管政工科、市人民政府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調解仲裁管理科和市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辦公室、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
丁文浩:黨組成員、副局長
負責市社會保險擴面征繳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以及人才開發、職業能力建設、養老保險、行政審批工作。分管規划行政審批辦公室、人才開發科、職業能力建設科、養老保險科、農村社會保險科和市社會保險事業局、市職業技能鑑定指導中心。
熊萍:黨組成員、機關黨委書記
主持機關黨委工作,負責市社會保險基金社會監督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規劃基金監督工作、機關黨建、政務財務運轉、醫療工傷生育保險和群團工作。分管辦公室(政策法規科)、機關黨委辦公室、規劃基金監督科、醫療與生育保險科,協管市醫療保險局。
劉濟生:調研員
協管市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人事考試院;完成黨組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