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曾任職香港科技大學副校長;現任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
擔任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香港公開大學校長外,還兼任香港學者協會主席、自然保育委員會主席、環境諮詢委員會副主席、福建社團聯會副主席;曾任香港城市大學副校長、課程發展議會主席、推選委員會委員等職。2008年6月獲全國人大常委會委任為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委員。
2001年獲委香港太平紳士。
2014年就任香港公開大學校長。
2017年12月,當選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
2018年6月,第五任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委員。
任職信息
2018年6月22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決定,任命黃玉山為第五任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委員。
人物評價
黃玉山教授在公共和社區服務方面,表現出色,黃教授致力領導課程發展議會,以落實香港廿一世紀的教育目標及促進品德及公民教育,他在培養學生的國民身分認同方面,有傑出的成就。
對於立法會保留功能界別是否違反普選原則,身兼港區人大代表及基本法委員會委員的黃玉山表示,他對功能界別的存廢問題未有定論,但是,普選和直選之間,並不一定畫上等號。他還認為,美國總統也是間接選舉,但也被普遍視為普選,因此基本法所規定的“普選”並不一定是“直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