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水木[“百名紅通人員”第38號]

黃水木[“百名紅通人員”第38號]

黃水木,男,中國福建龍巖人,1962年11月8日出生,曾為龍巖市天成房地產開發公司董事長,因涉嫌詐欺犯罪,被福建省龍巖市公安局立案, “百名紅通”38號人員,2014年4月逃亡,可能逃亡印尼或新加坡。

2015年7月5日,黃水木回國投案。2018年7月12日,福建省龍巖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被告人黃水木有期徒刑九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同時責令退賠違法所得。

人物履歷

曾為龍巖市天成房地產開發公司董事長。

人物事件

黃水木[“百名紅通人員”第38號] 黃水木[“百名紅通人員”第38號]

因涉嫌詐欺犯罪,被福建省龍巖市公安局立案,2014年4月13日潛逃,可能逃亡印尼或新加坡。2014年7月28日由國際刑警組織發布紅色通緝令 。

2015年7月5日,黃水木回國投案。

2018年7月12日,福建省龍巖市中級人民法院對 “百名紅通”38號人員、龍巖市天成房地產開發公司董事長黃水木案作出一審宣判,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行賄罪,判處被告人黃水木有期徒刑九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同時責令退賠違法所得。

審理查明,黃水木於2008年至2014年間在經營開發世紀天成、澳洲風情(龍巖)等房地產項目過程中,以開發多個房地產項目需要資金運轉為由,自己或通過親友,以項目推介會、公眾口口相傳等方式,向社會上近300名不特定人員非法吸收資金76538.6219萬元。

另查明,黃水木在取保候審期間,為獲取立功線索,先後送給公安人員謝某某30萬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黃水木的行為分別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行賄罪。鑒於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部分有自首情節、部分資金已經歸還或支付利息等情節,依照相關事實和法律作出前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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