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正明[前瑪曲縣長、活佛]

黃正明 (1918-1957年),藏名晉美慈成丹貝尼瑪,系夏河拉卜楞寺院第四世阿莽倉活佛,出生在西康理塘營官壩彩瑪村。 幼時經第九世班禪·圖旦卻吉尼瑪卜算,認定為第三世阿莽倉轉世,曾與其兄第五世嘉木樣活佛同時留學西藏,刻苦鑽研,故佛學造詣很深。

黃正明 (1918-1957年),藏名晉美慈成丹貝尼瑪,系夏河拉卜楞寺院第四世阿莽倉活佛,出生在西康理塘營官壩彩瑪村。

幼時經第九世班禪·圖旦卻吉尼瑪卜算,認定為第三世阿莽倉轉世,曾與其兄第五世嘉木樣活佛同時留學西藏,刻苦鑽研,故佛學造詣很深。

返回拉卜楞寺後,協助嘉木樣活佛管理政教事務,尤其繼任大襄佐一職後,盡職盡力,建樹頗多,參與調解丁瑪曲各部與四川阿壩的對峙等。

1943年奉嘉木樣之命,前往重慶捐獻拉卜楞寺院所屬各部為抗戰捐獻的30架飛機巨款,以實際行動支援了抗日戰爭。

1945年秋,任國民黨夏河縣臨時參議會首屆參議長。

1946年夏,任國民黨甘肅省參議員,在開會期間,對邊疆建設和改革提出多條建議。

同年秋任國民黨三民主義青年團夏河分團幹事長。

1948年,國民黨甘肅省選舉事務所宣布,繼圓寂後的第五世嘉木樣為夏河地區國民黨國大代表。

同年,拉卜楞地區憎俗擁戴其繼任大襄佐並代攝政嘉木樣佛職位,為拉卜楞寺及屬區的安定做出了貢獻。

1949年1月5日,國民黨政府行政院頒賜阿莽倉活佛為“輔教宏覺禪師”封號。

甘南解放後,他積極投身於革命和建設事業。1953年9月,任甘南藏族自治區人民委員會委員。

甘南藏族自治州成立後,任第一、二屆人民委員會委員。

1955年6月16日瑪曲縣人民委員會成立後被選為縣長,並在擔任此職務期間,多次帶領工作組,訪問團深入基層,發揮了特殊的作用。

1957年8月調離瑪曲,不久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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