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新遠[原雲南省檢察院檢察長、湖南政協第四屆常委]

黃新遠[原雲南省檢察院檢察長、湖南政協第四屆常委]
黃新遠[原雲南省檢察院檢察長、湖南政協第四屆常委]
更多義項 ▼ 收起列表 ▲

黃新遠(1898.10.17~1989.4.18),湖南華容縣操軍鄉岳城村人。出身貧苦。1926年參加農民協會。1930年參加中國工農紅軍,同年加入中國共產黨。歷任江右軍三、九大隊偵察隊副隊長、紅三軍八師二十四團三營任司務長、紅三軍七師師部司務長、紅二軍團政治部保衛局局長、紅二、紅六軍團總指揮部保衛部長等職。解放後歷任西南行政區法務部副部長、西南檢察分署副檢察長、雲南省檢察院檢察長。是第五屆全國政協委員、湖南省政協第四屆常委。

早年經歷

1926年秋,石首、華容農民運動興起,黃新遠積極參加農民協會。

1927年春,土豪劣紳拼湊假農會,讓國民黨石首二區區黨部書記陳貴洲充主席,黃識破陰謀,約同農協會員們殺死陳貴洲。因此,遭到國民黨石首縣政府“通緝”,被迫出走長沙縣黃家灣,傭工度日。

1930年7月中旬,彭德懷率紅三軍團攻打長沙,賀龍、段德昌率領紅二軍團南征。黃得訊息,趕回操軍,進行種種支援紅軍活動。他多方偵悉,將團防局埋藏的30多條槍和一批彈藥挖出來送給紅軍。不久,加入赤色警衛隊,開赴華容桃花山,先後任江右軍三、九大隊偵察隊副隊長。

1932年5月,黃新遠在湖北監利編入紅三軍八師二十四團三營任司務長。

1933年10月,調任紅三軍七師師部司務長,先後轉戰湖南桑植、大庸、五豐和四川酉陽、秀山、黔江、彭水一帶。

1935年秋,任紅二軍團政治部保衛局局長,不久調任紅二、紅六軍團總指揮部保衛部長。11月,參加二萬五千里長征,長征途中,他身上多處負傷,行軍中卻將戰馬讓給戰士騎,還幫戰士們背槍。

1937年“七·七”事變後,黃新遠所在部隊改為國民革命軍第八路軍(後為第十八集團軍)一二O師,他任師司令部鋤奸部長兼軍法處長。9月,隨部隊東渡黃河,開闢晉西北抗日根據地,並參加了平魯、寧武襲擊戰,收復兩縣。接著向晉中挺進,參加著名的百團大戰。

1944年11月,隨八路軍三五九旅挺進華南。

1945年1月任新四軍第五師社會部副部長兼鋤奸部長,活動於大別山、桐柏山一帶。在三年解放戰爭中,黃新遠參加了“中原突圍”戰鬥。

1946年10月,隨三五九旅北返延安。旋奉調赴山西興縣任晉綏軍區後勤部政委,先後參加大小戰鬥數十次。

1947年1月17~29日的汾孝戰役,他認真與晉冀魯豫野戰軍和太岳軍區部隊共同做好支前工作,使此役大獲全勝,斃傷敵5000餘人,俘敵6390人。

1949年8月,調任西北軍區後勤部副政委,先後參加了解放青海、寧夏、甘肅、和平解放新疆和進軍西南等戰役。

建國之後

1949年12月,黃新遠在四川成都轉業。

1950年9月調任西南行政區法務部副部長。

1953年3月改任西南檢察分署副檢察長。

1954年任雲南省檢察院檢察長。

1972年8月離職休養。

1973年8月轉歸湖南。

1978年先後被選為第五屆全國政協委員、湖南省政協第四屆常委。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