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黃德元,男,1965年3月18日出生,系蕪湖市規劃設計研究院院長(正縣級)。2009年3月27日,黃德元因涉嫌犯受賄罪被刑事拘留,4月10日被批准逮捕。11月9日,蕪湖市鏡湖區人民法院對其一審判決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
經查,被告人黃德元自2002年至2009年春節,利用其擔任市規劃設計研究院副院長、院長的職務便利,在該院辦公樓建設、規劃設計業務、下屬人員工作協調及職務任命、為他人安排工作等過程中,多次收受相關人員給予的賄賂48.2萬元,還挪用公款6萬元。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黃德元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取他人48.2萬元,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對於黃德元主動交待偵查機關尚未掌握同種較重罪行,並能在偵查階段退出全部贓款,法院予以從輕處罰。一審以受賄罪判處黃德元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48.2萬元贓款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案情
經查明,蕪湖市規劃設計研究院市政所所長申立新,為獲得黃德元在項目分配、工作成本報銷、職務任命等方面支持,先後9次代表市政所送給黃德元總計10.95萬元;蕪湖市規劃設計研究院建築所所長任軍,為在項目分配、工作成本報銷、職務任命等方面獲取黃德元的關照,5次代表建築所送給黃德元總計4.6萬元。蕪湖市規劃設計研究院馬鞍山設計部所長臧禮華2次代表馬鞍山部送給黃德元總計6萬元。
2006年,上海石禾城市規劃建築設計有限公司負責人陳科為感謝黃德元在其承接詳細規劃設計業務時給予的關照,2次送給黃德元總計1.8萬元。2006年,上海民防勘察院蕪湖分院負責人蔣士勇為感謝被告人黃德元在勘察測繪業務時給予的關照,2次送給黃德元總計3萬元。 2008年4月,呂美堂為感謝黃德元幫助其女兒呂燕進入蕪湖市規劃設計研究院工作,送給黃德元5萬元。 2008年7月,喬春余為感謝黃德元幫助其孫女喬捷進入蕪湖市規劃設計研究院工作,送給黃德元2萬元。 2008年9月15日,被告人黃德元在辦理東莞分院承包契約過程中,非法收受崔曉宇6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