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1、制定全市農科教結合事業發展規劃和實施方案,組織區、縣有關部門制定具體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2、組織和指導全市農科教結合事業,協調農村人才培訓、科技推廣和社會化服務體系的建設工作,促進農、科、教有機結合,協調發展。
3、負責制定和組織實施農科教結合的規定、辦法,檢查、督促區縣和有關部門貫徹執行國家、省農科教工作方針、政策、法規的情況。
4、開展農科教結合工作的調查研究。抓點帶面。總結、推廣典型經驗,針對農科教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對策,為市農科教協調組提供決策依據。
5、組織全市農科教結合的考核評估,會同有關部門開展農科教結合的表彰、獎勵工作。
6、負責全市農科教結合示範項目的規劃和審查上報工作。組織、指導科教興農計畫的配套實施。
7、統籌規劃和協調農科教培訓工作,組織開展對農村技術骨幹的培訓。
8、負責農科教結合的宣傳和理論研究工作,蒐集、整理各地、各部門的農科教工作動態、信息,組織開展農科教結合的理論與實踐研究。
9、指導區縣農科教結合工作。
10、承辦市政府、市農科教協調領導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市政府農科教辦公室事業編制為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市政府農科教辦公室經費預算形式仍為財政全額撥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