麵粉購買證

麵粉購買證

1953年11月13日北京市糧食局成立,21日辦公,“麵粉購買證”自1953年12月1日起由糧食局印發。 “麵粉購買證”是過渡性的票證,也是北京市最早的購糧憑證。 實行“麵粉購買證”後效果顯著,迅速有效的控制麵粉銷量。

麵粉購買證
 開始由北京市
商業局印製發放。1953年11月13日北京市糧食局成立,21日辦公,“麵粉購買證”自1953年12月1日起由糧食局印發。發給各戶的“麵粉購買證”,須於當月到國營糧店或代銷糧店購買,過期無效。“麵粉購買證”是過渡性的票證,也是北京市最早的購糧憑證。到1955年廢止,正式改為面票。

背景

1953年10月19日,政務院發布了“關於實行糧食計畫收購和計畫供應”的命令(簡稱統購統銷)。北京市遵照這一命令,結合北京供不應求的實際情況,首先對麵粉進行計畫供應,於10月27日召開了市政府委員聯席會議,通過了“北京市實行麵粉計畫供應的決議”,報請中央批准後,自1953年11月1日起實行麵粉計畫供應(定量分配),憑“麵粉購買證”供應麵粉。

種類

“麵粉購買證”面額分為1市斤、4市斤、8市斤、10市斤和根據需要購買填寫的“集體購買證”五種。凡是本市市鎮居民統一由公安派出所按正式戶口每人每月發給8市斤的麵粉統一購買證一枚;另按不同工種,屬於公私企業事業、農場、機關、團體、文教學生……由所在單位每人每月增發4市斤麵粉購買證,合計12市斤;屬於工礦、鐵路、建築、裝卸、公交……由所在單位每人每月增發10市斤麵粉購買證,合計18市斤;外國領事館、醫院病人……按實際需要數量填寫集體購買證。

效果

實行“麵粉購買證”後效果顯著,迅速有效的控制麵粉銷量。根據北京市糧食局編寫的《北京糧食工作40年》中記載“從1953年11月至1954年1月,這三個月總銷量258萬袋,比1953年8月至10月三個月下降了37%,從而緩和了麵粉供應緊張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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