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麟遊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是縣政府的組成部門。2001年6月,按照《陝西省省以下藥品監督管理體制改革實施意見》的要求,麟遊縣藥檢所上劃實施省以下垂直管理。2006年3月更名為寶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麟遊縣分局,加掛麟遊縣藥品稽查隊牌子和麟遊縣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牌子,承擔藥品監督管理職能,增加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管理的綜合監督、組織協調和依法組織開展對轄區內食品重大安全事故的查處的職責。2009年4月,縣政府成立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為縣政府工作機構. 2010年7月,政府機構改革,列為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依法承擔食品安全綜合監督、組織協調和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職責;藥品、醫療器械研製、生產、流通、使用全過程的監督管理;同時,將原縣衛生局食品衛生許可、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和保健品、化妝品的監督管理職責,劃入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單位現有行政編制4名,其中:黨組書記1名,局長1名,副局長1名。全額撥款事業編制4名。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和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及方針政策,擬定有關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二)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責任,組織貫徹食品安全標準,負責食品及相關產品的安全風險評估、預警工作;承擔縣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三)負責轄區內消費環節餐飲服務許可;監督實施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管理規範;開展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狀況調查和監測工作,發布與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管有關的信息。
(四)受理有關餐飲服務、保健食品、化妝品的舉報和投訴,依法查處違反餐飲服務、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督管理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和責任人。
(五)負責化妝品的衛生許可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保健用品、保健食品經營的衛生許可和監督管理工作;監督執行國家化妝品、保健用品、保健食品標準,發布保健用品、保健食品、化妝品安全有關信息。
(六)依法監督實施藥械研製、生產、經營企業質量管理規範,按許可權對開辦藥品、醫療器械經營企業進行初審上報。
(七)監督實施藥品國家標準、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監督實施國家有關處方藥和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制度;監督實施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制度;發布全縣食品、藥品、醫療器械有關質量安全信息。
(八)組織實施中藥、民族藥監督管理規範,監督實施中藥材、中藥飲片生產質量管理規範,組織實施中藥品種保護制度。
(九)依法監督管理藥品生產、經營、使用單位的藥品、醫療器械質量;依法監管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戒毒藥品、放射性藥品及特種藥械;依法監管進口藥品。
(十)受理有關藥品、醫療器械的舉報和投訴。依法查處違反藥品、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和責任人。
(十一)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執業藥師準入制度,組織從業人員職稱考試報名工作;負責依法對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生產經營企業、醫療機構及餐飲服務環節從業人員的體檢、培訓。
(十二)貫徹實施國家食品、藥品監督抽驗制度,組織實施完成抽驗任務。
(十三)負責全縣藥品“三統一”工作的組織實施、監督和考評。
(十四)會同有關部門監督、檢查、監測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等方面的廣告。
(十五)指導全縣食品藥品有關方面的監督管理、應急、稽查、宣傳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六)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