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具體落實國家教育部、省教育廳、市教育局和區人民政府各項教育工作任務;
2.組織實施“教育強區”戰略,落實依法行政工作;
3.通過調研,制定全區教育事業的發展戰略、規劃和目標,編制年度教育事業發展計畫,並組織、指導實施;
4.對全區公、民辦國小、社會力量舉辦的職校和各類民辦教育培訓機構進行審批(報批)和管理;負責對全區幼稚園的審批和管理,對其建立、撤消、調整進行登記註冊;
5.對區屬公、民辦國中、高中學校的建立、撤消、調整進行審核和審批或報批;
6.對全區普通教育、義務教育、學前教育進行巨觀管理與指導,組織和管理全區國小、幼稚園和區屬中學的教育、教學、保育工作及指導和監督全區教育、教學科學研究工作;
7.組織和管理全區職業中專、職業中學及初、高中後職業培訓工作,組織和管理全區成人文化職業學校等培訓機構及掃盲工作;
10.負責全區教育系統的紀檢、監察、審計工作,對全區公辦學校和幼稚園的招生工作進行管理和監督;
11.對全區各級各類學校推廣國語,使用規範漢字等進行指導、督促和檢查,負責全區教育涉外合作交流,促進國內外教育友好往來;
12.對區屬學校、直屬單位的財務、基建、校產和教工住宅建設以及教育產業、教學儀器、圖書配備進行管理和監督;
13.支持和協助全區教育工會工作,健全教代會制度,進一步完善校(園)務公開;
14.承辦區委、區政府及上級教育行政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span]林世南,區教育局黨委書記、局長。
[span]主持黨委、行政全面工作。[span]
[span]成小華,區教育局黨委副書記。
[span]協助黨委書記分管黨務、群團組織、人事、綜治安全等工作。聯繫政工科、機關黨委、安全保衛科、工青婦、關協、退離休教師協會。[span]
[span]池春燕,區教育局副局長。
[span]協助局長分管中國小教育、特殊教育、教科研、教師培訓和語言文字工作。聯繫普教科、區教師培訓和科研中心、青少年活動中心。[span]
[span]夏和平,區教育局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span]協助局黨委書記分管紀檢、監察、審計、信訪和計畫生育工作。聯繫監察室。[span]
[span]白勁松,區教育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span]協助局長分管計畫財務、學校基礎設施建設、教育教學設備配備、教育信息技術、學校設施安全、勤工儉學和機關後勤工作。聯繫計畫財務科、會計核算中心、儀器站、教育信息中心、勤工辦。
[span]周文林,區教育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span]協助局長分管學前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社區教育和行政審批執法工作。聯繫幼教科、成教科。
[span]林如輝,區教育局黨委委員、區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專職副主任。
[span]協助主任、常務副主任分管教育督導工作;協助局長分管局機關管理、政治學習、會務、文秘、宣傳和教育網等工作。聯繫辦公室、督導科。
內設機構
辦公室:綜合協調機關政務,負責各類檔案的運轉和管理工作;負責機關文秘、保密、檔案、宣傳、信息、調研、會務、接待、文史建志、教育法規、後勤服務等工作;負責教育系統目標考核工作,負責黨委中心組和機關工作人員的政治學習,負責黨委會和機關辦公會議記錄;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政工科:負責制訂教育系統人事管理制度;負責教師、校長隊伍建設;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學校的機構編制、人事、工資、任免、黨務等工作;負責師範畢業生就業指導、教師職稱評審、教師資格認定和評優評先工作;負責教育系統幹部職工的學年度履職考核工作;負責教育系統幹部人事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全區教育涉外合作和交流工作以及涉外人員政審工作;負責指導退離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監察室:監督檢查本系統各基層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以及決定、命令等情況;堅持“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準確、處理恰當、手續完備”的原則,負責調查處理本系統各類違紀違規案件;配合上級工作部署,制定本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計畫,做好檢查考核落實等工作;做好舉報投訴接待工作,同時保護舉報人和證人不受侵害,做好保密工作;承辦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計財科:指導各校(園)貫徹執行黨、國家和地方有關教育投入的政策、法律、法規,依法增加教育投入。負責全區各類教育事業發展規劃的編制工作,負責全區各類教育事業和教育財務的年度統計工作,協助區有關部門負責本級教育收費、教育經費的安排、管理和使用。負責區人民教育基金會財務管理工作;負責制定教育網點的規劃和組織實施工作;負責全區校舍總體規劃,基建統計、建設方案、項目報批、施工管理、質量監督、決算審核和危舊房改造等工作;對區屬學校、幼稚園、直屬單位的資產進行管理和監督,負責全區教工住宅建設 ,負責對全區教育系統財會人員進行培訓;承擔局機關財務業務工作。
幼教科:負責編制本區學前教育發展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對本區各類學前教育機構進行監督指導與服務;負責學前教育機構等級創建指導和年度考核評估工作;負責學前教育機構設立、變更、終止的行政許可和學前教育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學前教育年度事業統計工作;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成教科: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及全區有關職業教育、成人教育、社區教育、民辦教育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制訂全區職業教育、社區教育和民辦教育的發展規劃和計畫;負責全區職業教育招生工作及學籍管理;負責全區民辦培訓機構的管理工作;組織與實施職業教育、民辦教育、社區教育的質量評估工作;負責全區職業教育及民辦培訓機構的師資隊伍建設;負責組織與實施民辦培訓機構年檢工作;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協助其他科室工作。
督導科:承擔區政府教育督導室的具體工作,對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貫徹執行黨、政府和地方有關教育方針、政策、法規情況進行檢查和指導;對區政府有關職能部門、街道、鄉鎮、學校和其他教育教學機構進行監督、檢查、指導和評估;參與制訂地方性教育政策和措施,制訂與教育政策法規相配套的檢查評估方案並組織實施;對各類等級學校(幼稚園)進行督導評估;承辦國家教育督導團、省、市教育督導室的督政、督學工作。
安保科:貫徹落實各級各類安全工作檔案和會議精神,制訂全區教育系統平安綜合治理工作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校園安全保衛工作,協調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學校及周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組織安全工作專項指導、檢查、調研、總結活動,開展“平安校園”建設,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教育工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和《中國工會章程》的規定,教育工會主要有四項職能:①維護教職工的合法權益;②動員和組織教職工積極參加學校及教育事業和改革與發展,完成教育、教學、科研,生產任務;③代表和組織教職工參政議政,參與教育事業和學校的民主管理;④通過民眾性的自我教育活動,使教職工不斷提高思想道德和科學文化素質,建設高素質的教職工隊伍。
單位地址
鹿城區教育局地址:溫州市紗帽河99號
郵政編碼:32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