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酸特比萘芬散用於治療敏感真菌所致的手癬、足癬、體癬、股癬及花紋斑癬等。
【注意事項】
1. 僅供外用,避免誤入眼內。應放在兒童不能觸及處。
2. 使用過程中如出現不良反應症狀,應停止用藥。
3. 療程一般不超過4周。
【用法與用量】
常用劑量 每天1~2次,用藥前清潔和乾燥患處,然後將鹽酸特比萘芬散薄薄撒於患處及其周圍,如果患處已糜爛(如乳腺下、指間、臀間、腹股溝),晚上可用紗布敷蓋。
一般治療期 體癬、股癬:1~2周;足癬2~4周(如果一天用兩次,通常療程為1~2周);花斑癬:2周。
通常臨床症狀於用藥後數天即可緩解,若要預防復發,應規律地使用鹽酸特比萘芬散一段時間,若兩周后無效則要複查診斷結果。
【禁忌症】
對特比萘芬或鹽酸特比萘芬散中任何賦形劑過敏者禁用。
【兒童用藥注意事項】
對於兒童外用鹽酸特比萘芬散的經驗有限,故暫不推薦使用。
【孕婦、哺乳期婦女用藥注意事項】
動物研究顯示鹽酸特比萘芬散對胎兒無任何不良影響,但在孕婦中尚未經過對照試驗驗證,所以孕婦不推薦使用,除非利遠大於弊。鹽酸特比萘芬散可從乳汁中排出。雖然量很少,但使用鹽酸特比萘芬散的婦女應停止給嬰兒哺乳。
【老年人用藥注意事項】
老年患者的用藥劑量和不良反應與年輕人相同。
【不良反應】
偶在用藥部位有輕度燒灼感、瘙癢感等刺激症狀或局部皮膚乾燥,一般不影響治療。
【藥物相互作用】
尚不明確。
【藥理】
鹽酸特比萘芬為丙烯胺類廣譜抗真菌藥物。能特異性地干擾真菌固醇的早期生物合成,選擇性地抑制真菌的角鯊烯環氧化酶的活性,使真菌細胞膜形成過程中的角鯊烯環氧化反應受阻,從而達到殺滅或抑制真菌的作用。
【藥物代謝動力學】
局部用藥後,被吸收的藥量不超過用藥量的5%,故全身血藥濃度極低,鹽酸特比萘芬散生物轉化後的代謝物無抗真菌作用,主要經尿液和糞便排出體外,消除半衰期為17小時,無體內蓄積現象。
【拼音名】: YANSUAN TEBINAIFEN SAN
【性狀】: 鹽酸特比萘芬散為白色或類白色的粉末,具有薄荷的香氣,手摸有滑膩感。
【包裝規格】: 10g/瓶,塑膠瓶包裝。
【貯藏】: 密閉,在陰涼處保存。
【有效期】: 暫定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