鶴壁市環境保護局山城分局
(三)組織開展全區環境保護執法檢查活動,依法查處各種環境違法行為,負責全區環境監理和環境保護行政稽查。 (七)組織全區環境保護科學技術發展,重大科學研究和技術示範工程,指導和推動環境保護產業發展。 (八)負責全區環境統計、信息工作,組織、指導和協調環境保護宣傳教育;推動公眾和非政府組織參與環境保護。
鶴壁市環境保護局山城分局主要職責是(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環境保護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對全區環境保護實施統一監督管理。(二)參與制定全區經濟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組織擬定全區環境保護中長期並負責實施;審核城市總體規劃中的環境保護內容,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區環境保護規劃。(三)組織開展全區環境保護執法檢查活動,依法查處各種環境違法行為,負責全區環境監理和環境保護行政稽查。(四)監督全區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負責編制全區生態環境保護規劃並組織實施;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指導全區生態示範區建設和生態農業建設。(五)組織協調和監督全區污染防治工作,負責監督全區飲用水源保護工作。(六)組織實施國家和省制定的各項環境管理制度。(七)組織全區環境保護科學技術發展,重大科學研究和技術示範工程,指導和推動環境保護產業發展。(八)負責全區環境統計、信息工作,組織、指導和協調環境保護宣傳教育;推動公眾和非政府組織參與環境保護。(九)承辦市環保局交辦的其它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