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負責保障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擬訂全市水利戰略規劃和政策,組織編制河流、水庫、蓄滯洪區的防洪規劃和流域、區域綜合規劃。按規定擬訂水利工程建設有關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提出水利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以及國家、省、市財政性資金安排的意見,按規定的許可權審批、核准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提出水利建設投資安排建議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兼顧和保障。實施全市水資源統一監督管理,擬訂全市和跨縣區水中長期供求規劃、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組織開展水資源調查評價工作,承擔水能資源的調查工作,負責河流、水庫和重要水工程的水資源調度,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有償使用和水資源論證、防洪論證以及水資源費徵收使用制度。指導全市水利行業和鄉鎮供水工作。
(三)負責水資源保護工作。組織編制全市水資源保護規劃,擬訂水功能區劃並監督實施,核定水域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的建議,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工作,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城市規劃區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工作。
(四)負責防治水旱災害,承擔市防汛抗旱指揮部的具體工作。組織、協調、監督、指揮全市防汛抗旱工作,對河流、水庫、蓄滯洪區和重要水利工程實施防汛抗旱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編制全市防汛抗旱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指導水利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
(五)負責節約用水工作。擬訂全市節約用水政策,編制節約用水規劃,制定有關標準,組織、管理、監督節約用水工作,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六)編制、審查全市大中型水利基本建設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
(七)負責全市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和保護,指導河流、水庫、蓄滯洪區及灘地的治理和開發。指導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組織實施具有控制性或跨縣區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
(八)負責防治水土流失。擬訂全市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監測預報並定期公告,負責有關重大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審批、監督實施及水土保持設施的驗收工作,指導市重點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
(九)指導全市農村水利工作。組織協調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指導農村飲水安全、節水灌溉、灌區等工程建設與管理工作,指導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負責農村水能資源開發工作,指導水電農村電氣化和小水電代燃料工作。
(十)負責重大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指導全市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協調、仲裁併處理跨縣區水事糾紛。依法負責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的安全監管,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的監督。
(十一)開展全市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指導全市水利隊伍建設。組織實施水利行業質量監督工作,擬訂全市水利行業的技術標準、規程規範並監督實施,承擔全市水利統計工作。組織開展我市對外水利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
(十二)負責移民工作。擬訂全市水利水電移民政策,編制移民規劃、計畫;組織指導移民搬遷、安置和後期生產扶持工作;管理和監督移民資金的使用。
(十三)負責淇河生態保護與規劃開發利用的指導、審查及監督、檢查。
(十四)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科室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信息、宣傳、保密、保衛、信訪、計畫生育、精神文明建設、政務公開、新聞發布工作;負責機關內部管理規章制度建設和固定資產管理工作;協助局領導對各科室工作進行綜合協調。
(二)規劃計畫科。擬訂全市水利發展戰略規劃,組織編制水利綜合規劃、專業規劃和專項規劃;負責組織大中型水利建設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的編制、審查、申報工作;組織擬訂全市中長期水供求計畫;承擔水利工程建設項目合規性審查工作;負責市管及地方項目設計的審批;負責全市水利綜合統計和分析工作。
(三)水政水資源科。擬訂全市水利法制建設規劃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市水政監察、水行政執法和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工作;承擔水事糾紛協調工作;指導普法教育工作;承辦機關行政訴訟、行政複議和行政賠償工作;組織實施水資源取水許可、水資源有償使用、水資源論證等制度;組織水資源調查、評價和監測工作;指導水量分配、水功能區劃和水資源調度工作並監督實施;組織編制水資源保護規劃;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城市供水的水源規劃、城市防洪、城市污水處理回用等非傳統水資源開發工作;核定水域納污能力,審查入河排污口的設定,提出限制排污總量的意見;指導計畫用水和節約用水工作;組織編髮全市水資源公報。
(四)財務審計科。負責部門預決算的編制和執行;指導機關和直屬單位的財務管理及內部審計工作;指導全省水利資金監管和水利價格、收費工作;負責直屬單位國有資產監管和會計事務管理工作;提出有關水利稅收、信貸、財務、價格和收費等方面的政策建議。
(五)人事科教科(離退休幹部工作科)。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人事勞動管理、機構編制、教育培訓工作;指導水利行業職工隊伍建設。組織開展對外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組織重大水利科學研究、技術引進和技術推廣工作;負責局機關及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與服務工作。
(六)建設與管理科(安全監督科)。指導全市水利工程建設、質量和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負責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的開工審批工作;承擔並嚴格實施水利行業技術標準、規程規範;擬訂全市水利工程建設和管理制度;組織市重點水利工程建設和驗收;負責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負責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和保護;指導河流、水庫、蓄滯洪區的治理和開發;組織實施河道管理範圍內工程建設方案審查,負責河道采砂管理;指導水域的綜合治理、開發利用以及水利旅遊和水利行業的供水工作;承擔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指導水庫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監管,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安全監督。
(七)水土保持科。承擔全市水土流失綜合防治工作;組織編制全市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全市水土流失監測、預報並公告;對有關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實施監督;審批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並監督實施。
(八)農村水利科。組織協調全市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指導農村飲水安全、排水、節水灌溉及雨洪資源利用等工程建設與管理;指導農村小水電及小水電代燃工作;指導全市水井鑿井管理工作,指導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
(九)市移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編制全市移民工作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擬訂全市移民搬遷安置計畫、移民投資項目及移民工程項目驗收;組織擬訂移民生產扶持計畫;擬訂移民資金使用管理有關規定;編制移民資金預決算;負責移民投資的財務、資金管理,監督移民資金的使用情況。
(十)市淇河生態保護與開發辦公室。負責擬訂淇河區域內的生態保護、生態恢復、生態建設政策及有關規定,並監督落實;負責淇河生態保護、開發利用規劃的審查及規劃執行情況的監督和檢查。負責淇河開發建設的檢查、指導。
領導分工
局黨組書記、局長:徐偉
主持市水利局、市南水北調中線工程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管理局)全面工作。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常江林
負責機關黨的組織、宣傳、人事科教、老幹部方面的工作。
分管人事科教科、工農渠管理處、天賚渠管理所、物資供應站。
1981.09--1983.07省糧食學校計畫統計專業學生
1983.07--1983.12市糧食局麵粉廠統計員
1983.12--1994.02市委辦公室幹事、副科級協理員(其間:1984.09--1989.07河南大學中文專業學習;
1991.10-1993.10掛職郊區鹿樓鄉副鄉長、黨委副書記)
1994.02--1996.06市委辦公室查辦科副科長
1996.06--1997.12市委督查室副主任(正科)
1997.12--1999.07市委辦公室人事科科長
1999.07--2001.10市委督查室主任(正科)
2001.10—2007.06市水利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2007.06—2008.11市水利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2008.11--市水利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兼任鶴壁市南水北調中線工程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管理局)副主任(副局長)
副局長:肖用海
負責防汛抗旱、工程管理、質量監督、規劃計畫及綜合統計、水利學會、
安全生產、淇河執法方面的工作。
分管局工程管理科、規劃計畫科、防汛抗旱辦公室。
1984.09--1988.07天津大學水利建築工程專業學生
1988.07--1992.10水利部黃河水利委員會設計院技術員
1992.10--1998.10鶴壁市水利局勘測設計隊助工、工程師
1998.10--2001.06市水利勘測設計隊副隊長
2001.06--2001.11市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主任
2001.11--市水利局副局長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李永強
負責農村水利、水土保持、“紅旗渠精神杯”競賽、招商引資、計畫生育、
精神文明建設、辦公室方面的工作。
分管局辦公室、農村水利科、水土保持科。
1975.08—1978.10淇縣第二軋花廠辦公室文書
1978.10—1981.10北京軍區52965部隊服役
1981.10—1985.05淇縣第二軋花廠副廠長
1985.05—1989.02淇縣第一軋花廠支部書記、廠長
1989.02—1991.04淇縣電廠副廠長
1991.04—1995.03淇縣拖拉機廠廠長
1995.03—1999.02淇縣物資局黨組書記、局長
1999.02—2001.10淇縣朝歌鎮黨委書記
2001.10—2003.09淇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2003.09—2007.02濬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2007.02--鶴壁市水利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局黨組成員、總工程師:趙春魁
負責水政水資源、節約用水、循環經濟方面的工作。
分管局水政水資源科、節約用水辦公室。
1982.09--1986.07鄭州工學院水利工程建築專業學生
1986.07--1989.07市水利局勘測設計隊技術員
1989.07--1993.05市水利勘測設計隊助理工程師
1993.05--1998.10市水利局勘測設計隊工程師
1998.10--2001.06市水利局勘測設計隊副隊長(其間:1999.05任副高級工程師)
2001.06--2002.05市水利局勘測設計隊隊長
2002.05--2002.07市水利勘測設計院院長、黨支部書記
2002.07--市水利局黨組成員、總工程師
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朱成
負責紀檢監察、信訪、平安建設、宣傳方面的工作。
分管監察室。
1986.09--1990.07太原工業大學水資源規劃及利用專業學習
1990.07--1997.11鶴壁市水利局水政水資源科科員(期間:1991.11--1992.04濬縣王莊鄉參加農村社教)
1997.12--2000.05鶴壁市水利局辦公室副主任
2000.06--2007.06鶴壁市水利局辦公室主任(其間:2004.08--2006.08淇縣黃洞鄉掛職鍛鍊任鄉黨委副書記)
2007.06--鶴壁市水利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調研員:石瑞濤
協助常永智局長工作。
1970.08--1972.05市化工一廠工人
1972.05--1975.07鄭州大學高分子材料專業學生
1975.07--1984.04市化工一廠技術員、車間副主任、副科長
1984.04--1989.10市政府辦公室秘書、科長
1989.10--1990.09市工農關係辦公室副主任
1990.09--1996.06市環保局黨組副書記、局長(副縣)(其間:1993.04--1995.04中國礦業大學管理工程專業研究生課程班學習)
1996.06--1998.06市環保局黨組副書記、局長
1998.06--2000.01市環保局黨組書記、局長
2000.01--市水利局調研員
助理調研員:付國珍
聯繫市淇河生態保護與開發辦公室工作。
1978.03--1982.01鄭州工學院水利工程建築專業學生
1982.01--1982.08安陽化肥廠技術員
1982.08--1986.08濬縣水利局技術員、副局長
1986.08--1989.11市水利局設計隊隊長
1989.11--1996.06市水利局工程管理科科長
1996.06--1997.06市幫扶企業工作組成員(副縣)
1997.06--2001.10市水利局黨組成員、總工程師
2003.12--市水利局副調研員
助理調研員:尚德善
負責水產、食品安全、水利工會方面的工作。
分管水產養殖管理所(漁政監督管理站、水產技術推廣站)。
1970.05--1978.10市建築公司工人、辦事員
1978.10--1985.02市建築公司團委書記
1985.02--1999.02市水利局政工科科長、水產科科長、辦公室主任(1983.09--1986.06鶴
壁教育學院政治專業學習)
1999.02--市水利局副調研員
副調研員:劉志宏
主持局辦公室全面工作。
1981.09--1985.07河南師範大學生物系學習
1985.07--1990.02鶴壁市水利局水產所科員
1990.03--1994.08鶴壁市水利局辦公室科員
1994.09--1997.11鶴壁市水利局辦公室副主任
1997.12--2001.12鶴壁市水利局水產科科長
(其間:2000.7--2001.12上掛市紀檢委廉自辦副主任)
2002.01—2007.11鶴壁市水利局監察室主任
2007.11—2008.11鶴壁市水利局辦公室主任
2008.11--鶴壁市水利局副調研員